太仓海事处大力宣传船污险
本报讯 ( 实习记者 李志伟)自2008年11月1日起,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船舶污染责任险。日前,太仓海事处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向各港航单位宣传。
海事处专门组织现场执法人员学习了该保险的内容与要求,积极利用执法窗口的优势,向港航单位及到港船舶发放宣传册,并为他们详细讲解投保的意义、要求及具体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