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原国有、大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改制过程中终止劳动关系男年满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女年满36周岁以上(含36周岁),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居民失业人员。 二、办理程序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大龄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缴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三、申请资料 (一)领取并填写《太仓市城镇居民失业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缴费政策优扶申请表》; (二)《太仓市大龄失地、失业人员优惠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三)当年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养老、医疗); (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四、办理时限 大龄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缴费)每年的11月份到所在地的居委(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补贴申请,经受理初审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差额补贴直接发放给本人。 五、承办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联系电话:0512-53572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