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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

发布时间:2008-09-19 09:38:35 信息来源:太仓日报字体:【

  本报讯 (记者  庄  超)上期“百姓说法”就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问题进行了讨论。先后收到不少市民来信。

  双凤湖川桥社区王德兴先生认为:虽然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但是现实生活中仍有宅基地自由买卖、国有集体土地上私搭乱建的情况,这些情况是错误的。

  国土局王先生认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德龙律师事务所陆冠岳律师点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了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可见城镇市民是不可以到农村买地建房的。

  参与讨论并被选中刊登的市民将获得市司法局准备的一份精美纪念品。请到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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