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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突出“十个强化”

发布时间:2009-05-19 10:37:06 信息来源:太仓日报字体:【
今年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一周年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布五周年。五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决定》发布以来,我市坚持“和谐、进步、求实”的理念,夯实基础,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分别被评为江苏省、苏州市、我市依法行政示范点。本报自即日起推出专栏,陆续报道各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创新特色,敬请关注。

  近年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履行维权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充分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去年底,该局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成为我市唯一获得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行政执法部门。

  作为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唯一的一支执法队伍,多年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发挥劳动监察主动性作用,着力突出“十个强化”,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书面材料审查与劳动合同备份。及时制订计划,部署书面审查工作,严格审查企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等10多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强化企业培训工作。专门成立了讲师团,普及《劳动合同法》和企业人事管理知识,培训企业管理人员达7000多名。强化投诉举报受理。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求队员做到文明接访,限时办结,从受理到处置最长不过一周时间。强化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推进。在巩固建筑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户制度的基础上,与40多家租赁企业签订工资保证金协议,约定工资保证金400多万元,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了企业欠薪行为的出现。强化三方机制作用。把市工商联、台商协会、温州商会和个私协会等组织都作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成员,定期举行例会,促进更多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强化网格化管理。以一个村(社区)划分为“网格”管理企业,尽可能将职工投诉举报控制在村(社区),劳资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做到“大纠纷”监察大队、中队直接参与,“小纠纷”监察协理员及时调解,使得劳动监察工作更加便捷、全面到位。

  强化信息工作。完善劳资纠纷预警制度,做到大队与局内部“12333”、与公安“110”、与市总工会、与各镇(区)联动,确保劳资纠纷信息了解早、介入早、处置早。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女职工权益、整治非法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等各类专项执法大检查,并不断加强日常巡查,把对企业落实职工工资、社保的督查列为我市专项整治与法治实事加以全面实施。强化执法力度。坚持重教育轻处罚的原则,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一方面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给予必要的查处。强化内部科学管理。不断创新思路,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实现各项管理制度化,工作趋向专业化、效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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