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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 重申“八个严禁”规定

发布时间:2010-01-26 14:49:31 信息来源:太仓日报字体:【

         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的春节,坚决防止发生“节日病”,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纪委监察局特别重申“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和从事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严禁下级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同时还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要深入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体中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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