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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浮桥镇)开展出租厂房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2023-01-17 12:52来源:港区管委会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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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安全管理,解决群租厂房监管难点,港区(浮桥镇)根据太仓市群租厂房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召开安委办工作会议,联合港区安环局、消防、331机制办及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针对第一季度挂牌督办的10家房东(企业或个人),对照工业厂房出租方15条清单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制定一企一策整改要求。

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出租方是否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出租方是否配备不少于1名电工,对出租厂房电气线路的检查巡查;出租方是否按照厂区规模和承租企业数量配备一定职数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满足日常安全管理需要;车间是否满足两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设置为平开门、并与疏散方向一致;门窗是否安装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遮挡物;生产、储存建筑内是否设置住宿场所(三合一);车间是否停放电瓶车;建筑之间是否搭建连棚;出承租方的生产工艺,是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手续办理工作,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同时,检查人员向出租方与承租方宣传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醒双方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承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工作。

目前,港区(浮桥镇)安委办结合15条清单要求,已制定了《出租厂房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接下来,各相关部门将根据此标准指导企业进行专项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切实消除厂房租赁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整体群租厂房的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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