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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安监局关于购买第三方“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检测”服务的公告

时间:2017-04-20 11:25来源:安监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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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机构):

  现就太仓市所需“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检测”服务项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有关单位(机构)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检测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526日。

  服务地点:太仓市。

  二、采购预算:

标项

项目

预算(万元)

采购单位

备注

1

  粉尘涉爆企业作业现场粉尘浓度检测

2

太仓市

安监局

  根据实际检测企业数,按1000元/企业进行结算。

  三、报名条件:

  (一)服务承接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服务承接商为太仓市已登记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或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承接商资格的特殊要求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或机构),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如:甲(乙、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

  报名单位携带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自评报告,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3份(2年以内的),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2份(2年以内的),服务承诺书,其他有关材料(企业设施设备情况、专业技术队伍情况、工作业绩及获得有关荣誉等情况)。

  备注:各有关单位(机构)将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以上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报,发现后取消该单位的承接服务资格。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四、采购时间、地点及其他:

  (一)时间、地点、人员:

  时间:2017年421日上午9:3011:30

  地点:太仓市市行政中心4号楼34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服务承接商、安监局代表、职业卫生专家等。

  (二)服务承接商确定

  自采购文件发出公告之日起,有意向的服务承接商根据太仓市安监局《太仓市安监局关于购买第三方“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检测”服务的内容、技术和工作要求》等有关文件的内容准备磋商文件。

  采购人成立服务承接商综合评估小组。由综合评估小组按照服务承接商的服务价格、资质情况、设施设备情况、专业人员及技术力量情况、市场信誉情况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2家单位为承接服务商。

  (三)成交通知

  1.采购人在服务承接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的服务承接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公告成交结果。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服务承接商放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联系人:卢超联系电话:0512-53512725。

  请各单位(机构)认真阅读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相关活动。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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