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安监局关于购买第三方“职业卫生现状调查”服务的内容、时限和工作要求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第三方
“职业卫生现状调查”服务的内容、时限和工作要求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就“职业卫生现状调查”进行购买第三方服务,现就第三方服务的内容、时限和工作要求等明确如下:
一、服务内容:
太仓市职业卫生重点监管企业现状调查。
二、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6月29日。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0.56万元/家(报价超过0.56万元/家按无效标处理)。
四、服务要求: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指派职业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对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治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全面现状调查。
2.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根据企业管理实际,指导企业按照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要求和标准,开展基础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职业危害管理水平。
3.协助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加强管理人员和接触危害因素人员的培训。整合培训课件、素材,做到培训有针对性、实用性。
4. 编制报告。根据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实际情况,对每家企业形成一份《##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报告》;并于次月5日前上报采购单位;全部企业调查完成后,汇总编制《太仓市xx家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报告》报采购单位。
五、有关事项:
(一)服务承接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工作,要客观、如实地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并对作出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服务承接商和其从业人员在对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调查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泄露被检查核查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 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职业卫生专家检查意见;
3. 擅自更改、简化调查、核查程序和相关内容;
4. 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具体工作;
(三)服务承接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过程控制 体系。检查与核查过程控制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 及相关证明资料,应当建立台账,妥善保管。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全过程管理。
(四)服务承接商每完成一家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后,要填写《##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报告》。相关报告经被调查企业确认后,每月总结工作报告原件报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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