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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书面登记的通知

时间:2018-10-15 10:08来源:安监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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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第三方服务机构:

根据苏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苏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督二〔201867号)要求,进入太仓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双重预防机制辅导的中介机构须到太仓市安监局进行书面登记,登记完成后方可在太仓市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双重预防机制辅导。

书面登记时请提交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表、双重预防机制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双重预防机制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表(上述材料均需盖机构公章),书面登记地址:太仓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太仓市县府东街996B0806室),联系人:陆颖,联系电话:53890922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10月8日

 


双重预防机制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docx

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表.xlsx

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docx

双重预防机制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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