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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时间:2021-09-03 09:41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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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的部署,根据江苏省《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我市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7668家企业返还稳岗补贴资金850.81万元,目前已完成公示并将逐步发放至企业。

本次延续发放稳岗返还继续采用“免申请”方式,我市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并组织其他8个职能部门召开相关联席会议确定具体返还企业。稳岗补贴申领条件为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以申领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单位申请,返还方式为直接发放,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单位)社保缴费账户(社保缴费账户不能为个人账户)。

当前,我市不断加大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优先政策,稳就业再加码。今年2月,我市人社部门已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送温暖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向10609家企业发放先行兑现稳岗返还约2045万元,惠及人数12.96万余人,帮助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成效。下一步,我市人社部门将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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