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落实动态管控筑牢物业管理区域既有建筑安全屏障
时间:2023-08-25 16:35 来源:太仓市城管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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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仓市既有建筑安全动态管理工作机制(试行)》要求,市城管局围绕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做好监督管理,筑牢物业管理区域既有建筑安全屏障。
一是落实装饰装修挂牌公示制度。限下工程中不需要办理小临(临时)工程备案的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不含经营性用房),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施工现场悬挂《物业(社区)装修信息公示牌》。
二是落实装修禁止性事项告知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进行装修登记备案时,向房屋使用人、所有人发放《房屋使用安全告知书》,将建筑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使用人、所有人;对工程中涉及拆改房屋非承重墙体的,指导工程实施主体办理结构改造行政许可,对涉及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应及时制止。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劝阻和报告制度。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例行巡查,发现装饰装修(加固维修)未挂牌情况的,立即劝阻施工行为,督促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挂牌制度。拒不服从规范管理的,及时报属地物管或建设管理部门。联合市住建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对11个物业小区装修管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现场完成问题整改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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