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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时间:2022-08-04 09:20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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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

夏季高温,瓶装液化气使用事故易发,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使用水平,结合我市燃气安全“百日攻坚”工作要求,即日起,供气企业将对我市所有瓶装液化气用户安全用气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请广大瓶装液化气用户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不得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集宿公寓、高层建筑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软管、阀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直排式热水器。餐饮用户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对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用户,企业将停止供气。

发现涉城镇燃气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0512-53522182举报电话。

特此公告!

太仓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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