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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2-14 15:16来源:政法委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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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太仓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太仓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太仓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苏州市、省委政法委员会(苏州市、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苏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综治、法治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治和法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全市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司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督促全市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市政法、综治和法治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八)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要案件。

(九)督促指导镇区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今年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苏州市政法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深度的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一手抓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一手抓深入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打造平安太仓“升级版”、跃升法治太仓“竞争力”、锻造政法队伍“硬本领”,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社会治安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率和政法队伍满意率,力争蝉联全国综治平安建设“长安杯”,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聚力谋稳定,在护航发展“保障力”上取得新成效

(一)保障好国家政权稳定。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恐怖、反间谍、反邪教斗争。

(二)解决好群众合法诉求。深化“法治信访”、“阳光信访”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历史矛盾、调处现实矛盾、预防潜在矛盾,重视初信初访工作,畅通网上网下信访渠道,推进诉访分离分类处理,推动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切实把信访导入法治轨道。健全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扎实做好市政府实事工程、市镇重点项目、以及有关重大事项的稳评工作,努力在政策源头和行动前头,掌握群众诉求,预防矛盾发生。

(三)服务好企业创新升级。结合“创新四问”行动计划,完善司法促进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加大对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生态的司法服务,积极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做保障。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全力推进能动司法,协助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安防指导、诚信建设、纠纷化解等工作,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强化“两法”衔接互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专利商标和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四)维护好社会生产生活。开展“平安寄递”创建,深化“平安石化港区”建设,推进“车轮上的平安”工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动态监管,做好网络社会风险管控,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健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的人口基础信息管理体系;按照省综治办《关于创新特殊人群分类服务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做好“两类人员”分类管理、严重精神病人监护补贴、重点青少年综合帮扶等工作,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深入创平安,在打造平安“升级版”上实现新突破

(一)创新升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从平面到立体、从分散到系统迈进,继续实施“技防城”提档补漏行动,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手段指引实战。严密管控沿江环沪和省际市际水陆通道、治安卡口,强化与宝山、嘉定、昆山的综治平安区域协作共建,规范壮大警务巡防、平安志愿者等专群队伍,开展新一轮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靶心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多发性、涉众性违法犯罪和新型犯罪,有效形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

(二)创新升级综治基层基础体系。严格对照综治中心建设国标省标,狠抓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市镇两级综治中心要抓紧完成从有到优的提档升级,继续开展村居综治中心达标验收行动,年底前村(社区)综治中心基本实现全部达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街道)综治基层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配齐配强综治干部,不断夯实以市为枢纽、镇(区)为支撑、村(社区)为基础的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和综治平安实事项目,努力形成共建共享平安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升级综合治理联动体系。按照苏州工作要求,年内在全市建立健全以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为枢纽的联动体系,即建好“三个中心”、“一个网格”和“一个平台”。一是依托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设立实体化运行的联动中心、分中心和工作站(综治中心与联动中心两块牌子一个机构),负责统一协调处理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事项;二是按照“一格一长、一格多员、一员多责”要求,实现全市村居治理“一张网”;三是建立统一的联动平台,并联通110接处警等专业平台,实现社会治理职能部门数据汇聚、指挥集成、力量整合和执法联动,不断提高社会末梢问题及早发现和源头解决能力水平。

(四)创新升级矛盾预警化解体系。按照省和苏州《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的意见》要求,以三级综治中心和综治信息系统为依托,月度研判、每日报告、专题研判相结合,年内实现市镇村三级常态化、规范化的矛盾纠纷研判机制。加快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金融行业、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专业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一镇一品”第三方调解的品牌优势、村居“五位协同”多元调处的团队优势、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将人民调解触角向矛盾集中、复杂敏感的区域延伸。

三、全面抓法治,在跃升法治“竞争力”上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风险评估、终身追责,健全行政行为的清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公开公示等制度,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公开。认真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商务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和涉诉行政行为跟踪查纠,规范保障依法行政。

(二)深入推进公正执法司法。突出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应对案件快速上升态势,内部探索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健全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刑事案件速裁、小额诉讼等程序;外部推动多元化解互动,让更多纠纷在诉讼渠道外得到解决,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健全司法公开机制,积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提升审判质量和办案质量。加快实施司法信息化建设,健全司法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建设,奋力实现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三)深入推进法治精神培育。大力实施“七五普法·光辉工程”,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新一轮“与法同行”宣传教育、“特色法治学校”结对共建、村(居)民代表学法用法大宣讲等系列活动,新建一批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以全球华文法治微小说“光辉奖”为龙头,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加快推动普法模式转型,加快形成合作共治的互动型普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普法、以增强普法质效为重点的创新型普法新格局。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政社互动”、“三社联动”,推动基层民主议事协商平台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倡导内容有个性、行为能约束、群众广认同的村规民约。推进娄东街道苏州市级法治镇(街道)创建、璜泾镇永乐村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第11轮“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构建精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体系,有效发挥一村(社区)一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作用。

四、坚持党领导,在锻造队伍“硬本领”上得到新提升

(一)坚持以党管政法为根本。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做好政法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委(党组)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抓实抓好平安法治建设,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政法机关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事件要主动请示汇报。党委政法委要善于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以平安法治建设“众创众包众智”理念,充分发挥党政部门的主导力,有效激活社会组织的协同力,广泛凝聚社会大众的合成力,积极打造平安法治建设人人有责、各担其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

(二)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灵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政治轮训制度,建立政治督察制度,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先进典型培育,加强政法舆论宣传和政法舆情管控,不断提升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以能力培养为重点。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推进青年政法干警业务导师制,用足用好“政法大讲坛”、轮岗轮训、岗位练兵等学教平台,组织应急拉练、技能比武,有针对性地提升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健全职业保障体系,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组织开展“各界人士看庭所”,举办“平安法治面对面”,推动政法服务团下百村、进千企、入万家,促进平安法治服务向社会末梢延伸。

(四)坚持以管理监督为关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健全政法干警社会交往行为规范,推进执法司法全面深度公开,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建立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机制,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廉政函询制度,引导干警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针对向法官检察官放权后司法权运行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建立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信息化监管等制度机制,变传统监管方式为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廉洁。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委各项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负责收集处理全市政法工作情况,整理起草本委相关文稿。负责政法信息、舆论宣传、网站维护工作,承办《太仓政法》简报以及上级部署开展的集中宣传任务,编纂本委大事记、政法年鉴。负责指导全市政法机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苏州市委政法委下达的调研课题。扎口组织本委各类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书记办公会、机关办公会的事务和记录工作。负责本委的公务接待、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安全、机构节能等工作。负责本委资产、资金、车辆管理。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治理科。负责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指导性工作意见。负责指导和协调下级综治单位(部门)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负责起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各类文稿。负责市综治办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分析全市社会稳定、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和对口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综治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全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依法治市工作科。负责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指导、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分析研究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基本状况,提出依法治市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指导性工作意见。负责整理和起草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类文稿,对口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策划、筹备、组织实施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义举办的各类活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满意度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培训工作。负责依法治市考核验收、评比奖惩等工作。完成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治处。负责分析研究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状况,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起草队伍建设方面文件文稿。做好政法干部的协管工作,组织指导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本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因公出国(境)申请报批和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委干部的组织、人事管理、公务员年度述职述廉和考核评比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组织安排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党日活动,负责本委政治思想、党务工作和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本委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执法督查科。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法活动和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负责指导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负责本委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评议工作。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太仓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太财预[2016]4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委业务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 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2017年度太仓市政法委预算公开表式。

第三部分  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太财预〔20171号)填列。

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4.2万元,增长1.18%。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18.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218.0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社保改革养老金并轨后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1218.0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0.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与上年相比减少39.73万元,减少3.93%。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公用经费,预算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54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6.62万元,增长46.06%。主要原因是社保改革养老金并轨后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68.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万元,减少3.81%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结转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4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26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4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增加综治专项经费支出。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政法委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政法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18.0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8.05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政法委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政法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218.0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48.05万元,占69.62%

项目支出370万元,占30.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政法委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政法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社保改革养老金并轨后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政法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1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社保改革养老金并轨后支出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0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67万元,减少6.35%。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减少。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4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综治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5.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6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3.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2017年社保改革养老金并轨,新增此预算项目。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万元,减少8.03%。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情况调整预算数。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1.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万元,减少8.61%。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情况调整预算数。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6.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万元,增长78.02%。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情况调整预算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政法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48.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10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社保改革养老金并轨后支出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0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67万元,减少6.35%。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减少。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4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综治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5.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6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3.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2017年社保改革养老金并轨,新增此预算项目。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万元,减少8.03%。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情况调整预算数。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1.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万元,减少8.61%。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情况调整预算数。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6.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万元,增长78.02%。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情况调整预算数。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48.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10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0.3万元,比2016年减少2.56万元,降低3.51%。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减少。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1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持平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持平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持平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本年数持平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适当安排预算经费,按需支出。

政法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安排会议并厉行节约。

政法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安排培训并厉行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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