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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太仓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时间:2017-02-13 12:12来源:编委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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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太仓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

(二)组织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乡镇机关(简称行政机关,下同)和开发区机关、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审核全市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拟订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规定,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负责对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负责全市行政和事业编制使用的计划管理,前置审定和核准全市行政机关、开发区机关、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计划。

(九)受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十一)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二)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对照国家、省和苏州已公布的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做好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完善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努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2.以“双随机”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太政发〔201577号)要求,公布我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目录,组织各重点职能部门制定事中事后的具体监管办法,梳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督机构、对象、手段、程序、责任等,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推进双随机工作覆盖全市所有执法部门。

3.继续推进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工作,根据前两批11个试点部门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的情况,继续组织梳理第三批、第四批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事项,逐步推动职能转移工作覆盖政府各部门。

4.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编办专家组复查的反馈意见,继续深化沙溪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解决沙溪镇在改革试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集中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以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沙溪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5.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审批的改革探索工作,积极跟踪了解张家港、盱眙、如皋、园区等试点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梳理我市相对集中审批事项,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相关事项进行谋划,做好工作方案,积极为领导的决策做好参谋和助手。

6.配合做好涉审中介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在已公布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配合市经信委、政管办,进一步加强我市涉审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我市涉审中介超市、行业评价体系,做到中介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标准公开化。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落实控编减编,优化机构编制结构。落实上级控编减编要求,围绕我市中心工作,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调整需求,进一步加强前期的调研和沟通,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等方式做好机构编制事项的优化和调整,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2.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参考周边县(市)做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开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并积极就我市开发区的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等重点机构编制事项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3.择时开展备案制试点工作。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择时在部分编制紧缺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开展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

    4.根据上级部署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地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待省和苏州市做出相应部署后,我市将结合相关部署蹄疾步稳地推进我市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5.做好三责联审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做好本年度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按计划对有关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努力做到针对问题找、带着问题审、围绕问题改,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丰富监督工作手段,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应有的效果。

    6.强化编外用工规范管理。按照“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联合人社、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并重点根据市领导关于控制编外人员数量和规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编外用工人数的管控。

(三)做好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总结分析上年度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对有关问题进行疏理分析,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当前绩效考核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2017年度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作相应的调整。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各项工作。

(四)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督促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做好年度报告及公示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申请,继续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全面完成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换证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综合科(监督检查科)、机构编制管理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均为正股级建制。

下属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太财预〔20164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办业务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 太仓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太仓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太财预〔20171号)填列。

太仓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80.2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36.15  万元,增长  14.8  %。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以及新增的职能工作。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80.2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80.23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80.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6.15   万元,增长  14.8  %。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以及新增的职能工作。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  280.23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35.43  万元,主要用于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 7.65万元,增长  3.4  %。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9.96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社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9.86  万元,减少  33.1  %。主要原因是去年的预算中含了201410月至201512月养老金并轨新政的补缴部分。

3.住房保障(类)支出  24.8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0.58  万元,增加  2.4  %。主要原因是每年度住房公积金标准的调整。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258.9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1.15  万元,增长  13.7  %。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1.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  万元,增长 30.7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职能工作的项目经费。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市编办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市编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80.23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80.23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市编办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市编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80.23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58.93      万元,占    92.4   %

项目支出      21.3       万元,占    7.6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市编办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市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80.2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15 万元,增长 14.8 %。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以及新增的职能工作。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市编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编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80.2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6.15万元,增长 14.8  %。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以及新增的职能工作。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82.6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43  万元,增长  8.6  %。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2.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项)支出  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8  万元,减少  44.4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比上年度少。

3.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  31.4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82  万元,减少  10.8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补交职业年金。

4.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服务(项)支出 20.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8  万元,增长  40  %。主要原因是新增职能工作的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  19.9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9.86 万元,减少  33.1  %。主要原因是去年的预算中含了201410月至201512月养老金并轨新政的补缴部分。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14.4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13  万元,增长  0.9  %。主要原因是每年的住房公积金调整。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3.1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2  万元,减少  6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调整。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  7.3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66  万元,增长  9.9  %。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市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58.9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09.9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48.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编办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编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80.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6.15 万元,增长 14.8 %。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以及新增的职能工作。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市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58.9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09.9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48.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40.32 万元,比2016年增加 18.72 万元,增长  86.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市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预算安排。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厉行节约的规定,大力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市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  万元,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适当安排预算经费,按需支出。

市编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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