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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7-02-13 10:16来源:工商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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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模板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五)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战略,发布产品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市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计量的监督。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团体开展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坚持“放管服”三位一体,深化商事改革。放得更“宽”。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展“多证合一”改革试点,有序实施“多证合一”。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年底前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实现网上登记注册。推进企业名称制度登记改革,开放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最大限度提高名称登记效率,全面推行“登管衔接”的登记信用承诺制度。管得“更严”。全力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实施“双告知”,推进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共商。做好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2016年度企业年报率不低于88%,全面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服得“更优”。积极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进一步畅通“僵尸”市场主体的退出渠道。继续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少市场上的低端供给。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综合运用“个转企”、搭建融资平台、实施广告战略等举措,全力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升级,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服务好我市电子商务、大数据、文化创意、云计算等新业态发展,服务好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的载体建设,激发大众创业市场活力。充分发挥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三大战略”。一是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开展分类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积极引导大中型企业提升品牌附加值,引导小微企业增强商标注册、应用和管理能力,力争今年商标数量突破万件,完成国际注册商标14件,著名商标8件,知名商标12件,力争完成中国驰名商标1件。二是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更加注重质量提升,促进供给升级,瞄准实体经济,瞄准拉动内需,瞄准高质量供给,瞄准群众日常消费品;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统筹推进质量品牌建设,促进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工作,计划争创8个江苏名牌产品和30个苏州名牌产品;大力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计划培育10A级信用企业。三是推进技术标准化战略。依托“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协作平台”,全力推动技术标准创新。继续开展“品质给力、标准下企”活动,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制订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力争全市发布国家级标准10项以上,主导新立项5项以上。组织企业申报农业、服务业、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等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力争完成各类申报3项以上,获批试点示范1-2项。

(三)坚持“四个最严”,加强监管执法。一是完善食药常态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全程监管,确保食品生产流通企业日常监管全覆盖。充分利用抽验、快检等技术监管手段,全年食品抽检率达4.8批次每千人,问题及时处置率100%,提高稽查执法的威慑力。认真落实新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高风险行业和企业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食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做到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100%,全年不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投诉举报集中业态、企业的整治力度,注重与信息披露、督促整改等方式的共同运用,倒逼其完善内部管理。扎实推进“诉转案”工作,以投诉举报线索为切入点,严厉查处商品质量和服务消费侵权案件。三是强化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旅游市场、防大气污染等重点行业、重点商品专项抽检,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四)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建设。一是坚持法治引领导向。以创建法制健全、决策科学、执法公正、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明晰、监督有力、服务发展的法治市场监管为目标,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七五”普法创新创优工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抓好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执法审查、规范性文件会签审查、行政执法案件检查等重点工作。二是着力推动执法办案的强化与深化。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无照经营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块状经济集聚地的无照监管力度,大力加强食品安全、三品一械、特种设备安全、广告、合同和网络违法案件专项整治与查处力度。提高各项商品抽检密度,深入开展打击商标侵权与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限制竞争、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到10月底前力争完成案件数700件以上(其中工商案件300件以上,质监案件200件以上,食药案件200件以上)。综合运用合同监管职能,重点开展公用事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发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高压态势,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公平竞争、有序竞争。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权覆盖面及人均执法办案数量,切实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三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做到公平公正、惩教结合、宽严适度,杜绝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年不出现因自身过错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案件。对于市场秩序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要善于从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出发,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及早化解潜在风险。

(五)坚持保障民生,推进社会共治。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功能,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导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设,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深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监管新格局,打造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共治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兑现奖励措施,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的热情,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促进行业自律。二是深入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积极落实两免费检定工作,加强医疗计量、民用四表计量、集贸市场计量、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和加油站计量等民生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提高消保维权工作效能。积极落实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不断加强12315、1236512331平台建设,规范平台程序化建设,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深入推进12315“五进”活动,努力提升放心消费创建理念,全力营造品牌消费安全放心的良好市场环境。四是改善实事民生。做好“96333”电梯应急救援中心运行协调保障工作,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按计划实施2017现场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实现闭环,全年无特种设备安全重大事故,投诉及时处置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率100%。深化农贸市场改造提档升级,深入推进“放心市场”建设,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基础,深入探索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合同监管,开展民生领域合同格式条款集中规范整治。

(六)坚持高效履职,提升能力素质。一是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坚持把从严要求贯彻到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局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全体干部要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切实做到真考真评,注重将干部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庸懒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现象的监督整治,调动干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基层履职科学考核。去年的年度考核工作从完成情况看,节奏感缓慢,重视和落实程度不一。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的要求继续优化考核管理,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促进工作落实。各科室、分局强化分清轻重缓急的本领、强化统筹协调的能力、强化职责所在的担当。同时要加强对编外人员队伍的考核与建设,使两支队伍能够相互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充分调动每一个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抓落实。三是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紧密围绕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本领,武装和履职自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履行到位。加强对基层骨干、专业人才、中青年干部等三类主体培训力度。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搜集基层工作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及时宣传推广在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激励广大干部向身边的典型学习。

(七)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围绕纪律规矩、作风建设、查处问题三项内容,突出教育、制度、督查三项举措,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处、见到实效。二是巩固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重点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新颁布的党纪党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三是牢牢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重大职务调整、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方式处理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让咬耳扯袖、脸红出汗成为常态。四是探索建立改革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凡是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神的,经过集体民主决策的,未从中谋取私利的,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在改革创新工作中,出现失误和错误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予以容错免责处理,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履职积极性。要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诿扯皮等不同程度的“为官不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激发担当精神,营造勤廉高效办事的工作氛围。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行政服务科(挂“注册登记科”牌子)、市场主体监管科、市场和合同监管科(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科”牌子)、质量管理与监督科、标准和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牌子)、餐饮安全监管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监察审计室。

直属行政机构:太仓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派出机构:城厢分局、开发区分局、新仓分局、沙溪分局、港区分局、浏河分局、璜泾分局。

    下属单位:太仓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统计与分析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太财预[2016]4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业务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按全市统一格式。

第三部分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太财预〔20171号)填列。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817.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966.17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817.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817.9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817.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6.17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二)支出预算总计9817.9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07.7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报,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专项工作支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二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认证认可等业务管理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83.2 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2.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5.8万元,增长53.4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及调资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0.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零售药品远程监管系统建设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27.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7.18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社保改革养老金并轨后支出增加。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73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4.9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08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8.73万元,减少15.03%。主要原因是我局其他人员经费经市编外用工联席会议核定后已全部纳入编外人员经费中,故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817.9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17.91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817.91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7733.04万元,占78.76%

项目支出2084.87万元,占21.24%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9817.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6.17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81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6.17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19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9.78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5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15万元,增长61.71%。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现有办公电脑已达报废年限数量较多,本年度计划报废更新导致预算增加;二是新晋人员较多,需要配备相关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3、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支出24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00万元,减少4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各类印刷、制作类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列入“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4、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支出3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00万元,减少57.1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将涉及执法办案方面的各类印刷、制作类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列入“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二是本年度将执法办案业务中相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统一在基本支出中列支,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5、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    5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万元,减少3.5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将涉及消费维权方面的各类印刷、制作类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列入“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二是本年度将消费维权业务中相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统一在基本支出中列支,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6、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48.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88万元,减少27.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更换一批已达报废年限的办公电脑,预计电脑维修支出将较大减少。

 7、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5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2.14万元,增长373.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8、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748.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2.00万元,减少30.74%。主要原因是我局其他人员经费经市编外用工联席会议核定后已全部纳入行政运行的编外人员经费中,故支出预算减少。

9、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支出8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2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将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印刷、制作类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列入“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10.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20万元,增长6.78%。主要用于新增离退休人员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41.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此项为2016年度新增项目,上年度无预算数。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43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零售药品远程监管系统建设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93.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6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工资提高。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68.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提租补贴缴纳比例调高。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6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62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购房补贴缴纳比例调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733.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0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9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817.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6.17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733.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0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9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98.55万元,比2016年减少72.05万元,减少8.2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与本年度统计口径不一致;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预算无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6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主要原因预算无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6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2016年报废6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严格公车管理,严控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上级局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财务标准,预算数大幅度减少。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为三合一部门,一是上级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针对各自职能开展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力度大;二是我局针对部门职能,不断开展对广大监管对象的业务指导、政策法规宣传等培训,预算数随之增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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