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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2-13 13:34来源:人社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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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办法和运行规则。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统一规范管理人力资源、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措施,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意见;负责来太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规定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及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及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

(十)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三)指导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管理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企业单位;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人才工作努力在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效。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包括生活待遇、柔性引才、金融支持、载体建设、社会化引才的政策体系;完善协调机制。按照市人才服务联盟职能分工,做好与联盟其他成员单位的业务协调工作,搭建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平台;优化双向服务。抓实区镇载体针对性服务,扩大人才项目来源。抓实人才主动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项目对接活动微信公众号,实行跟踪服务。人才资源总量增长8%以上,每万人拥有高层次人才超过125人。

(二)就业培训努力在充分提升上有新成效。抓实重点帮扶。规范推进稳岗补贴的申报发放,落实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有效提升重点人群的就业技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推动创新创业。通过政企合作的形式,完善政策、资金、载体、服务四位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做好就业创业拓展工程。通过互联网+,建设璜泾镇服饰类和沙溪镇农业类电商孵化基地,有效落实政府实事工程;引导建立企业内训评价体系。培育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标杆企业,探索实现技能人才与制造企业供需平衡的促进机制。

(三)社会保障努力在改善加强上有新成效。落实社保改革政策。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93号令政策缓冲期医保报销待遇补差工作;推进专项保险改革。完善门诊大病保险的补偿办法。深化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结算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评审工作。开发医疗机构划卡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系统,实施生育保险业务实时结算;加强管理服务。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动态化管理,加速网上自助诚信打印系统开发,推进互联网+社保服务。扩大文化养老覆盖面,确保本地退休养老人员100%纳入社会化服务。

(四)劳动关系努力在促进和谐上有新成效。完善高效率执法机制。及时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保缴费等引发的疑难信访,建立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加大对欠薪逃逸企业的刑事追责力度;实施动态监控管理。针对小微企业、职业中介、服务外包企业、加工作坊等重点对象全面筛查,对租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发挥专业性调解作用。在镇(区)扩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率,在企业建立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动。

(五)人事管理努力在完善优化上有新成效。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岗位的学历技能的引导管理,把好进口关,调整专业技能结构,有效优化整体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市级与镇级、编内与编外人事及绩效工资调整。完善业务培训机制,推进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提升队伍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落实各项政策。落实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优化服务方式。优化人事信息化系统,深入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

(六)内部建设努力在精细高效上有新成效。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深化精细高效,满意人社主旨,加强素质提升,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以目标管理强化工作责任,合理使用考核结果,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着力加强效能建设。加强督促检查,着力建设精神面貌更好、能力水平更高、工作效率更佳的人社干部队伍,按照业务需求精准、技术支撑先进、制度保障有力的要求,探索新型高效的服务方式;努力推进创新创优。激发全系统创新创优的热情,引导干部职工结合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大胆创新,努力创优。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综合文字、值班、信息、秘书事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文印、行政后勤、负责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信访科

负责本局重点工作、行政重要事项和领导批示事项的协调、督办和督查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等信访工作。办理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牵头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综合协调局内有关单位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起草、修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办法、政府规章草案;牵头组织重大政策的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动态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本局除工伤保险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事宜;组织承担局外法规性文件征求本局意见的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督工作规范;负责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

组织协调规划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调度和项目管理;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拟订统计规章制度和统计标准;牵头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实施综合性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承担编制部门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局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拟订市控及其他重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下达资金分配方案并监督落实;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各镇、区社会保险年度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分配方案,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五)就业促进与市场管理科(失业保险科)

拟订全市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统筹就业的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本市就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本市就业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规划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对全市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政策性安置人员安排和职工跨地区调配工作;承担市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人才开发科(市紧缺人才开发办公室、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引进、培养计划;负责全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紧缺人才培训的指导、考核和资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西部人才开发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重大活动的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社会化推进工作;负责全市人事年报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承担来太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和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负责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有关经费资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留学回国人员表彰工作,负责回国(来本市)定居专家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专家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在国(境)外举办专业技术人才市场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考试、选拔和协调工作;承办全市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相关手续。

(七)职业技术管理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养、评价、表彰、激励等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型人才表彰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拟订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订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和管理;综合管理全市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招生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国家标准;拟订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定级、考核和晋升工作以及专业证书班培训工作。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配合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推行和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工作;编制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建设和管理高级专家信息库,完善和加强专家联系服务制度;负责全市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组建和管理工作;全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八)公务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国家及省市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挂职锻炼、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的组织实施工作;管理公务员登记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竞争上岗工作;负责全市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调任报批及调任备案工作;承办市级机关公务员转任的管理事宜;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承担国家、省、市特殊人才选派和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安排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拟录用人的审批工作。承担省公务员局交办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任务。

负责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市级机关公务员奖励和表彰工作;审核全市机关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的人选;负责公务员荣誉称号的评选、表彰和称号获得者的培训、休假、疗养等工作;拟定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务员相关培训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规定;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负责全市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监督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军转安置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市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规定,贯彻执行苏州下达本市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全市转业军官教育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军转经费和军转住房;协调全市转业军官社会保障和转业军官配偶接收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工作;开展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办理军队转业干部的信访及有关事项;承担市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养老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指导实施;完善全市企业职工离退休办法,按上级规定拟订全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参保人员死亡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依照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行监督;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和退休审批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企业年金政策;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办法、规划和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征地报批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统筹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标准和调整办法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及结算办法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支付范围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规定并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工伤认定办法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工伤职工和非因工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工伤保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拟订全市工伤职工定期伤残待遇调整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工伤康复机构、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社保基金监管科

     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审计、社保参保单位的申报、缴费情况稽查和医保定点药店稽查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对各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拟订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信息和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队伍建设;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事业单位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教文卫等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培训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审核市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指导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及驻太部省属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社会保险办法的制定;指导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和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

(十三)劳动关系监察科(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与监察工作体系的综合规划;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规范劳动关系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对上级委托或指定管理的部、省市属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员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管理和业务培训规划;指导和监督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时依法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拟订全市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签订规范;拟订全市集体合同审查、企业经济性裁员、劳务派遣等管理办法,并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负责拟订特殊工时审批操作规范;负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市劳动保障诚信建设和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地开展劳动关系与监察工作;牵头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编制劳动保障监察年度报告。

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宣传报导和优秀农民工的表彰奖励;协调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调解仲裁管理科

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程序、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实体机构和基层工作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依法指导并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区域劳调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协调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信息化管理科

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中国太仓”政府门户网站、市综合信息网有关栏目的维护和信息提供工作;负责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组织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协助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等工作;协调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职称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委民主生活会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员(含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和出国(境)人员选派审查及手续办理等工作。贯彻落实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局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办法;负责协调本局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下属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0个。

太仓市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管理处

太仓市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太仓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太仓市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

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太仓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中心

太仓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太仓市劳动监察大队

太仓市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中心

太仓市人才服务中心

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太财预[2016]4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业务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按全市统一格式。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0718.5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5313.24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类项目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50718.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50718.5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488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25.29万元,减少17.63%。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控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5831.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38.53万元,增长70.02%。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增加。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其他资金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50718.5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8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补贴、引进人才费用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38.49万元,减少86.24%。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2.教育(类)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30万元,增长25 %。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培训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57.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和维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69.2万元,增长13.49 %。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635万元,减少79.6%。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调整。

5.城乡社区(类)支出25831.23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方面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638.53万元,增长70.02%。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增加。

6.住房保障(类)支出462.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51万元,减少58.48%。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7.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结转下年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217.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6.59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政策实施等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350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446.65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增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0718.5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87.36万元,占49.0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831.23万元,占50.9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0718.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217.93万元,占14.23%

项目支出43500.66万元,占85.77%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718.5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13.24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类项目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71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13.24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类项目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17.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49万元,减少24.63%。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二)教育(类)

1.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培训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27.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7.23万元,减少    42.1%。主要原因是新分出一个预算单位。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5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588.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万元,减少0.2%。主要原因是控制监察经费。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1114.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86万元,增长   16.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1319.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24.5万元,减少84.37%。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调整。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43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3.86万元,增长34.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128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8.85万元,增长268.78%。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加一个预算单位。

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支出169.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7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265.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1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280.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6万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23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7.46万元,增长72.47%。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12.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04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的项目。

13.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5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9.83万元,减少54.15%。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化。

1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的项目。

15.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4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的项目。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5.6%。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五)城乡社区(类)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支出7987.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05.67万元,减少47.43%。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调整。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784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44.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的基金项目。

(六)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96万元,减少11.8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支出减少。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6.47万元,减少86.13%。主要原因是全市事业绩效工改后代发提租补贴项目调整到其他项目。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11.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58万元,减少8.7%。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支出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217.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1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9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25831.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38.53万元,增长70.02%。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增加。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支出7987.03万元,主要是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保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7844.2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社保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88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25.29万元,减少17.63%。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控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217.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1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9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419.52万元,比2016年增加23.44万元,增长5.9 %。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预算单位(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65%;公务接待费支出7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市车改办批复,我局公务用车从2016年的3辆增加到2017年的6辆,需要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7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厉行节约。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主办的会议增加。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培训次数增加,相应费用支出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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