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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2-14 13:28来源:信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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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太仓市信访局预算公开及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中央、省、苏州市联席办及太仓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向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

  (2)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4)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

  (5)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6)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或办法。

  (7)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8)认真处理中央联席办交办的非正常上访案件,负责做好驻京驻宁信访值班工作。

  (9)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及重大、疑难、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信访听证的信访事项组织进行信访听证。

  (10)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11)按照《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分别提出奖励、处罚及责任追究的建议。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省、苏州和我市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全市社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服务发展,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创新四问”,开展信访工作大调研,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加强对社会热点、改革难点、民生重点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充分利用信访信息大数据,排查社会矛盾,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苗头性动向和预警性信息,超前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工作举措,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效能,努力为我市“两聚一高”实践保驾护航。

  2.服务群众。以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为切入点,严明工作标准,公开服务承诺,改善工作方法,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细致办理群众来信,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和初信初访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更加方便快捷地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结合全市开展“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综合运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到基层一线实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真正为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便利,着力在全市上下构建零距离、无遗漏、全覆盖的党群干群联系网络。

  3.服务“平安太仓”建设。要紧围绕“平安太仓”建设新要求,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前置排查,平时定期排查,及时介入化解,做到问题不积累,矛盾不上行。强化集访越访控制机制,完善驻京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灵敏度和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形成前后方衔接,上下配合,警信联动的整体合力,确保实现全年全市非正常上访明显减少。为深化平安创建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坚持改革发展,着力推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1.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坚持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导向,不断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要继续深入推进权益保障卡制度,扎实做好发卡、用卡、录卡、督卡四个核心环节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好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切实将群众的诉求导入相应法定途径,依法依规办理。对接省信访局建立重点信访案件数据库的总体要求,加强重点案件数据库建设,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信访事项进行深度的分析,实现对信访数据的科学管理。加大非访依法治理力度,建立健全与综治、维稳、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工作对接机制,运用好政法工作资源,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非访处置工作效率,杜绝滞留倒流现象发生。

  2.建立律师介入信访工作机制。在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介入信访工作机制,为群众开辟公益性的法律救济渠道。设立律师接待日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律师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信访案件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有效化解。引入律师参与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依托律师的专业优势,给出专业建议,让信访群众切实感受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3.推进“互联网+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工作机制,深化“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打造自动化办公,高效化服务新系统,在网上实现信访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动政务头条号建设,加强QQ、微信等网络及时通讯工具的运用,及时宣传信访动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三)、坚持源头控减,着力推进信访积案攻坚化解。

  信访积案是引发越级上访的重要因素,要把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逐步实现“清仓见底”的目标。

  1.滚动排查,着力控减源头矛盾。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针对新增的信访突出问题,组织联合调研,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建议措施,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对信访积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滚动排查梳理,及时更新信访积案台帐,对化解和办结的信访积案进行销案,对新增的信访积案进行立案,全面摸清全市信访积案底数。

  2.领导包案,着力推动积案化解。开展集访积案集中攻坚化解,对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实行分级管理,落市镇两级领导实体包案,责任到人,按照四个一工作法,即一名市领导包案,一套化解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有序开展化解工作,全年力争化解一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稳控一批信访老户。

  3.综合施策,着力攻坚复杂矛盾。根据每个案件特点,专题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听证评议、心理疏导、困难帮扶、信访救助等方法,引入“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志愿者、心理咨询师以及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等社会多元力量,推进信访积案在法治轨道和政策框架内化解。

  (四)、坚持务实高效,着力构建信访工作新秩序。

  1.抓好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第一道防线。继续以“五有五能”(即有人能干事、有权能管事、有钱能办事、有阵地能议事、有机制能理事)的标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今年要以开展“四无”镇(区)、村(社区)为抓手,把大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拓展,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组织网络,提高基层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形成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反应灵敏、处置到位的基层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发挥基层信访工作活力,确保大部分信访问题都能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严格制定业务规则,严格落实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方面的规定动作,着力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和参评率,以业务的规范来保证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以程序的公正严密来确保实体问题处理公正到位,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2.抓好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强化考核问责。深入贯彻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信访问题源头化解、重点稳控、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强化落实和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围绕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信访工作考评办法和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坚持每月通报制度,落实过程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协调一致,同频共振,形成进取态势,着力提高全市信访工作效能。

  3.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强化跟踪问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五部门六联合”信访督查机制,即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实行联合交办、联合督查、联合通报、联合考核、联合约谈、联合问责。加强日常督查督办工作,综合利用跟踪问效、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实地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化解时限、化解责任、化解措施落到实处,推动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坚持勤政廉政,着力打造信访队伍新形象。

  1.深化主题教育。不断深化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成果,驰而不息抓好信访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从严从紧管理信访队伍,提高信访干部勤政廉政意识。要深化拓展“最美信访干部”系列活动,组建“最美信访干部”报告团,适时组织巡回报告、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信访干部先进典型和信访工作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全年信访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形成攻坚克难、争先进位、激情奉献的良好局面。

  2.提升能力素质。按照“需求导向、贴近实际、分级分类”的原则,建立完善信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等制度,丰富培训内容、明确培训重点、改进培训方式,开展岗位练兵、跟班学习、实践锻炼等活动,有效增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信访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树立部门形象。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接待窗口”活动,以让形象更佳、让服务更优、让窗口更亮、让环境更美为创建标准,从抓环境改善窗口面貌,抓纪律改善工作秩序、抓制度改善工作方法、抓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入手,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信访干部为信访群众服务的能力、效率和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太仓市信访局内设机构:人民来访接待科、办信科、督办科、办公室。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太财预[2016]4号)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业务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太财预〔20171号)填列。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712.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00.77万元,增长 16.47 %。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预算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12.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712.7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712.7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77万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预算增加,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小组。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 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二)支出预算总计712.7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09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日常正常运转、开展信访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66.36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小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7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开支的行政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28.33万元,增长54.02%。主要原因是实施机关养老保险;工资津贴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变化。

  3.住房保障支出55.93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07万元,增长12.1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变化。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49.7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2.59万元,增长6.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18万元,增长71.9 %。主要原因是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小组,经费有所增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太仓市信访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太仓市信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712.7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79 万元,占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太仓市信访局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12.7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49.79万元,占77.13%

  项目支出163万元,占22.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太仓市信访局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12.7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0.77 万元,增长16.47 %。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预算增加,新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小组。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太仓市信访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712.7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00.77万元,增长16.47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小组。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6.09 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76.0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81.92万元,信访事务163万元,事业运行31.17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日常正常运转、开展信访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66.36万元,增长13.02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小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0.77万元,包括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85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开支的行政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28.33万元,增长54.02%。主要原因是实施机关养老保险;工资津贴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变化。

    (三)住房保障支出55.93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55.9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33.31万元,提租补贴12.47万元,购房补贴10.14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07万元,增长12.1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变化。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549.7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6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93万元、津贴补贴135.28万元、奖金90.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8.56万元、绩效工资1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万元、差旅费15.36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3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3.93万元、生活补助0.49万元、住房公积金33.31万元、提租补贴12.47万元、购房补贴10.1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太仓市信访局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1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77 万元,增长16.47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小组。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6.09 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76.0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81.92万元,信访事务163万元,事业运行31.17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日常正常运转、开展信访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66.36万元,增长13.02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小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0.77万元,包括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85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开支的行政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28.33万元,增长54.02%。主要原因是实施机关养老保险;工资津贴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变化。

    (三)住房保障支出55.93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55.9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33.31万元,提租补贴12.47万元,购房补贴10.14万元。主要用于太仓市信访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07万元,增长12.1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变化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549.7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6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93万元、津贴补贴135.28万元、奖金90.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8.56万元、绩效工资1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万元、差旅费15.36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3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3.93万元、生活补助0.49万元、住房公积金33.31万元、提租补贴12.47万元、购房补贴10.14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68.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万元、差旅费15.36万元、会议费3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7.51 万元,减少 9.85 %。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科目更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1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无增减,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无增减。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无增减。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安排。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成立北京常驻信访工作组,经费有所增加。

  太仓市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6万元,根据今年工作计划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

  太仓市信访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无增减。 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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