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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7-08-30 15:03来源:监察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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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451号)要求,现将委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予以公开,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市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太仓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规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和由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市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可以对同级党委委员违纪行为进行初查。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对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和由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3.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党风、党纪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监察对象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4.负责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参与制定有关地方规定。

5.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各部门、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市管干部的考察考廉工作;负责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太仓市纪委监察局内设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2太仓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一室、纪检监察工作二室、纪检监察工作三室。

三、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太仓市纪委监察局在苏州纪委监察局和太仓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级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健全责任链条,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1.清单化定责。协助市委与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责任清单项目化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4份责任清单,厘清各自职责范围;将责任分解到机关各个部门、下属单位、村(社区)等,层层传导压力。

2.痕迹化督责。开发启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两个责任清单任务落实情况全程留痕、动态监管、系统评估,做到全程纪实。协助市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听取重点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走访57个单位,与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增强履责尽责意识。

3.常态化问责。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苏州市委《实施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动作不力的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长期蔓延、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倒逼责任落实。2016年,共实施责任追究案件3起,责任追究3人。

(二)着眼常态长效,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抓节点、抓具体、抓深入,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1.常态开展监督检查。抓住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完善作风建设联合督查机制,综合运用自查自纠、集中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清风行动2016年,全市共开展专项督查6次,检查、暗访地区、单位87个,走访各类经营单位69家,对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或提醒谈话,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案例45人。

2.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对1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对全市的办公用房整改、公务用车治理和会所整治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检查、再监督。

3.大力加强家风建设。挖掘明代首辅王锡爵的好家风好家训,拍摄制作专题片,两次在江苏卫视《廉政时空》栏目播出,并经苏州市纪委推荐,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传颂身边人的好家风,开展学思践悟好家风好家规好家训系列活动,积极参加苏州市纪委好声音讲述好故事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活动,遴选15件优秀家风故事参加评选。

(三)树立问题导向,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根据上级纪委部署要求,立足太仓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两个为主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完善问题线索报送、转办交办、跟踪监督等制度,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执纪审查。2016年,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审查数增长98.1%。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在乡镇纪委换届时严格执行暂行办法,选优配强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2.推进巡察工作。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讨论通过《中共太仓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市委巡察机构设置建议方案》,着手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工作办公室。开展市委首轮巡察,对产投公司、水处理公司2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巡察监督。

3.强化派驻监督。探索综合派驻有效方式,在市财政局试点设立综合派驻纪检组。制定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的暂行办法,建立定期报告、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参与纪律审查工作、谈心谈话等六项制度,强化履职情况监督。出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室建设的意见,调整优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职能,理顺与区镇纪委关系,形成整体合力。

(四)实践“四种形态”,用好管党治党纪律尺子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1.注重抓早抓小。牢牢抓紧第一种形态,制定《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2016年,共开展谈话预防4318人次,谈话提醒251人次,谈话函询了结16件,面对面初核了结44件。《人民日报》对我市实践第一种形态的做法进行了报道。坚持破纪必惩、动辄则咎,2016年,全市党纪轻处分130人,党纪轻处分占比为74.71%,单纯违纪未移送司法机关的占立案审查总数的96.74%

2健全制度体系。协助市委抓好巡视整改回头看以及苏州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整改工作。探索审理建议制度,查找制度建设、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建章立制。开展校舍环境安全专项督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下转信访件督查以及地条钢生产企业和违法违规钢铁产能问题问责工作。加强防止利益冲突抽查核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业行为。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严肃换届纪律。

3.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在全市开展两个《准则》和三个《条例》专题学习活动。开展第六届520”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我爱廉的浓厚氛围。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建成启用太仓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82个部门38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

(五)严格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保持纪律审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

1加大审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6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89件次,立案审查184件,立案审查数同比增长33.33%,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双凤镇原党委书记孙卫良、璜泾镇原副镇长孙路远等人严重违纪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太仓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完善线索研判、督办等制度。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协作机制,推行党员干部涉法线索定期报送制度,对近3年党员干部涉刑案件进行集中排查。依纪依法审理案件,加强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维护纪律权威。

3.严肃审查纪律。坚持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判、谈话函询回查抽检等制度,防止以案谋私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研究降低一般谈话安全风险的有效方式,改造建设专用标准谈话室,谈话原则上在标准谈话室实施;制定一般谈话管理制度,细化操作规范,切实防范安全风险。

(六)坚持严管厚爱,着力锻造铁打的打铁人

深入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内部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班子领导上党课、领题导读,组织参观学习、参加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2.狠抓能力提升。邀请省纪委领导为纪检监察干部解读《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6学思践悟微讲堂,通过讲学互动、深入探讨、针锋相对的方式,引导干部养成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的习惯。举办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60余名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集中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3.从严监督管理。严肃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对1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核查。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勤政廉政半月谈,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对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督促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

第二部分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分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75.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6.94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积金以及提租(购房)补贴等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2075.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75.34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576.94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积金以及提租(购房)补贴等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075.3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8.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单位日常运行及驻点办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勤廉文化研究所运行等各项业务活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0.64万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以及驻点办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业务支出增加。

2.教育(类)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84万元,减少81.26%。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关于培训等出台新规定,导致原计划纪检监察培训班未能如期举办。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及活动等费用以及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1.27万元,增长197.21%。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4.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购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9.87万元,增长62.1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本年收入合计207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5.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本年支出合计207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54万元,占89.51%;项目支出217.8万元,占10.4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75.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6.94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积金以及提租(购房)补贴等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07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6.94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积金以及提租(购房)补贴等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48.3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积金以及提租(购房)补贴等调整,同时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开展了纪检监察内网分级保护等工作,增加了支出超出预算。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略有结余。

2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与预算基本持平。

3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纪委部署,2016年开展了纪检监察内部网络分级保护工作,追加了预算。

(二)教育(类)

1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关于培训等出台新规定,导致原计划纪检监察培训班未能如期举办。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根据统一部署,完成退休工资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根据统一部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3.41万元,支出决算为9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委局干部人数动态变化。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6.97万元,支出决算为6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进行了提租补贴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6.72万元,支出决算为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进行了购房补贴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7.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9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47万元,津贴补贴424.63万元,奖金305.7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83.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14万元,离休费19.35万元,退休费96.04万元,住房公积金91.75万元,提租补贴65.74万元,购房补贴76.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59.52万元。

(二)日常公用经费16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3万元,印刷费0.68万元,邮电费0.98万元,差旅费5.98万元,维修(护)费8.4万元,会议费3.18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18.83万元,委托业务费24.9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太仓市纪委监察局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5.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6.94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积金以及提租(购房)补贴等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8.3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积金以及提租(购房)补贴等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7.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9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47万元,津贴补贴424.63万元,奖金305.7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83.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14万元,离休费19.35万元,退休费96.04万元,住房公积金91.75万元,提租补贴65.74万元,购房补贴76.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59.52万元。

(二)日常公用经费16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3万元,印刷费0.68万元,邮电费0.98万元,差旅费5.98万元,维修(护)费8.4万元,会议费3.18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18.83万元,委托业务费24.9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8.8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机关事务局统一编制。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18.83万元。其中:

1)国(境)外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发生过国(境)外接待。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境)外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83万元,完成预算的67.25%,比上年决算减少0.13万元,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纪委调研考核、监督检查以及各地纪委来太学习考察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   109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纪委调研考核、监督检查以及各地纪委来太学习考察等。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37%,比上年决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为相关会议活动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相关会议活动减少。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4个,参加会议462人次。主要为召开市纪委全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综合评估会议、调研座谈会等。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2.67%,比上年决算减少14.84万元,主要原因为相关部门关于培训等出台新规定,导致原计划纪检监察培训班未能如期举办;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关于培训等出台新规定,导致原计划纪检监察培训班未能如期举办。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70人次。主要为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太仓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18万元,比2015年增加58.74万元,增加64.24%,主要是2016年度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力度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监察机关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支出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干部教育(项):指举办各类纪检监察培训班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支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

太仓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_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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