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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

时间:2021-06-17 09:31来源:太仓市审计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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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太仓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太仓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太仓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明方向、明确目标,对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施办法》对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涵盖了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实施、审计结果运用等多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细化评价依据和标准。《实施办法》明确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及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作为被审计对象;将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等七个方面作为审计的主要内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将评价等次细化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同时具体阐述了评价的具体依据和标准。

二是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重视审计结果及整改。《实施办法》明确,对审计发现的人为因素造成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事故等问题线索,需要由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审计机关应当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还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相关考核重要依据,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三是进一步结合太仓实际,科学规划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办法》结合太仓实际情况,明确了科学合理地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覆盖;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太仓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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