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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15 14:47来源:太仓市财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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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太政发〔2020〕17号)及《太仓市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太财规〔2020〕5号)要求,现将太仓市2021年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公布如下:

浏河镇闸北村: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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