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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民政局2018年扶贫资金信息公开

时间:2019-02-01 13:45来源:民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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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救助

依据:《太仓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太政民规〔2013〕1号),“低保标准,实行城乡一体的保障标准”、“低保金额按照被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低保家庭中的特定对象,其本人可以增发一定数额的保障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社会保障对象生活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太政办〔2017〕90号),“从2017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810元/月提高到875元/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社会保障对象生活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太政办〔2018〕93号),“从2018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875元/月提高到945元/月”。

发放情况:每月10日前通过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2018年全市城乡低保救助金共计发放1178万元。

二、危房补助

依据:《关于提高困难家庭危房补助资金的请示》(太政民呈〔2018〕7号),“市级危房补助资金,修建每户最高不超过0.8万元调整至1.5万元,新建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调整至3万元”;《关于下拨困难户危房修建补助资金的通知》(太财社〔2018〕28号)。

发放情况:2018年全市共计危户改造35户,其中新建8户,修建27户,危房改造资金共计62.5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30万,其余为市慈善总会出资。市财政资金30万下拨情况为,高新区1.5万,旅游度假区4.5万,沙溪镇18万,浮桥镇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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