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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2-28 09:43来源: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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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仓市政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委、苏州市委、太仓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工作的部署,坚持法治太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省、苏州市部署及《太仓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创建指标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 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功能布局,将服务大厅划分为4个综合服务区和3个专项服务区以及1个自助服务区,正式启用“24小时智慧政务自助服务大厅”,形成“4+3+1”新格局,全面实现分区“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开设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首批上线30项企业服务事项和21项个人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结合就能完成异地申报。推出“主题服务套餐”,以办“一件事”为服务导向,首批推出“开办餐饮店、货运企业等8个“主题服务套餐”,为企业提供“点餐式”服务,实现“一表申报、多路分发、一次办成”的全流程服务。

2. 改革创新加快推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紧盯“3550”改革目标,不断优化“三证照”办理流程,实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等事项在线联动办理,从准入到退出全程网上申请,开办企业实现全链通,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1万户。不动产登记推出“五合一”模式,“无房证明”当场出证。“施工许可”全链优化,实施“审批不过夜”和“五化报审”,使审批链实现线上“闭环”,环节减少20%,材料减少40%,时限减少30%。首批启用电子证照的18项政务服务事项,为“不见面审批(服务)”补齐短板”。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23个部门确定随机抽查事项207项。

3. 政务服务不断完善。坚持线上线下融合,让企业群众能“就近办”。梳理出基础性事项109项,个性化事项61项,全部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完成认领公示。将政府公共服务集中下沉到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全科受理”。对“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进行标准化再梳理,实现“不见面”和“见一面”的事项(子项)共788项,合计占比97%。推出“不动产登记在线申报”及“投资建设项目在线申报”两大服务,实现两条审批链内事项的线上全流程“综合申报”,切实发挥好了“不见面审批”的实际效用。

4. 信用建设逐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信用平台功能充分拓展,数据信息不断归集,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信用查询约1.4万条。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奖金项目申报、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部分企业因失信行为被取消荣誉表彰和资金支持资格或减少扶持资金额度。公示专项“红黑名单”,深化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探索企业信用贯标示范和信用修复,建立嘉昆太信用联盟,多层次的信用格局逐步建立。

(二)提高立法参与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 积极参与立法工作。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参与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建立基层立法参与渠道,双凤镇人民政府、城厢镇司法所等5家单位成功入选苏州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市基层司法所设立立法联系点,有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立法。年内组织召开《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苏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等苏州市级法规、规章立法调研会并提出修改意见,做好苏州市及以上29件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求工作,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117条。

2.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年初制定印发的《2019年太仓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太仓市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印发《太仓市市级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第一批)》,公布失效文件210件。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对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等重点单位16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高效完成文件审查、意见征求工作,对49件涉及市级层面相关文件(政府合同)进行法制审核,提出修改意见224条。对《太仓市商标注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太仓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等实施一周年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文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设计,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积极开展决策程序规范试点,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

1. 完善重大决策制度。2019年,我市被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第二批试点单位,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试点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工作业务指导,推动全市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工作纳入标准化体系化建设轨道。出台《太仓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健全我市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太仓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太仓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太仓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增强决策程序的可操作性。将《太仓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等6个项目纳入2019年度太仓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又根据工作任务安排,新增1个事项,另有1个事项调整为“暂缓决策”,各区镇共有18个重大决策事项纳入目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执行,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2.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创新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推进服务模式从“事后法律补救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型”转型。组建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聘请18名律师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协助梳理各种法律关系,及时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意见,参与完成《苏州荣文库柏照明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历史沿革合规性》《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等重大项目协议法律审查13件,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审核、案件讨论,出具法律意见50件。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0人次。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为诉讼案件代理人覆盖面实现100%。

(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1.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太仓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以一把手市长为组长的太仓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太仓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太仓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太仓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力度。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实现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我市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比例达到87.5%,超过省要求的2019年底达80%的要求。同时,我市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调研,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有效促进各项制度落实见效。

2.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2019年太仓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11个项目,列入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94家,其中法定行政机关70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7家,对外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有7家。召开重点执法部门座谈会,先后对浏河镇、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通过听汇报、查案卷、抽取执法人员考试等形式,了解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组织重点执法部门法制科室负责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等,对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10多个重点执法单位的60余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提出问题46条,切实提升案卷评查质量。受理行政执法投诉2起,均出具执法投诉调查处理意见书。

3. 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组织全市331名新任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307人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测,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完成全市1584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其中执法证1538份,监督证46份。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等专题执法培训,组织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执法骨干观摩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通过学习考试、旁听体验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4. 形成执法联动合力。充分利用市综治联动中心数据汇集优势,主动聚焦违法搭建、噪音扰民、餐饮油烟污染及污水排放、侵占小区公共绿化、侵占公共停车场等基层治理顽疾,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办,明确各行政部门职能转隶之后的处置分工和流程办法,实现“扁平化”的一网指挥、联动共治良好态势,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年成功处置各类疑难问题12181件。同时,为改变民生热点问题事后被动处置局面,践行“源头治理”理念,以餐饮业前置引导、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为试点,探索出了可复制的“全过程管理”太仓样本,制定新增餐饮前置服务机制,成功引导了601家新开餐饮店铺规范开店,将后端执法变为前端服务,解决了“放管服”中“放”与“管服”的衔接难题,补齐了“放管服”后部门管理的“短板”。

(五)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1.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定印发《太仓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规定》,完善八项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4 件,涉及全市 6个区镇和13 个市级机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内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立案受理123件,审结 122件(含上年结转案件5件),直接纠错5件,直接纠错率4.1%。8件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听证方式进行审理,听证率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5%,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权、知情权。坚持“阳光复议”,做到行政复议决定书100%向社会公开。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针对乡镇执法文书送达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对该问题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

2. 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度,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新立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共有73件,已审结54件, 19件尚在审理中。审结案件中,驳回诉讼请求30件,驳回起诉6件,撤诉11件,按撤诉处理3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保持100%。行政应诉案件涉及全市6个区镇及 16个市级机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内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等。认真落实涉诉行政执法案件跟踪查纠机制,共收到17个涉诉单位的123次案件报备,涉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72件。通过个案报告、季度报告等形式,通报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及时抄送监察、编制、人社等部门。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

1.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全面启动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到19个相关部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7次。72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学法用法知识测试,进一步促进法治思维养成。

2. 夯实法治基础。根据法治太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结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内容。制定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作为统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抓手,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方式,全面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中、年末一年两次定期对各区镇以及部分机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听取和采用第三方外部评议意见,切实把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夯实法治基础。

3. 加强法治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采取案例示范、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及时回应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开通法治邮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在太仓日报、电视台等推出系列专题报道,并通过太仓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典型做法,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明年工作打算

回顾过去一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机构人员力量薄弱、各地发展不均衡、执法职能不清晰、执法监督偏疲软等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进。2020年,太仓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苏州市委、市政府和太仓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各项任务,为建设太仓两地两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工作:

(一)以全面依法治市为总揽,形成一体推进的工作合力。深化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把党领导下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穿依法制规、行政执法、司法公正、学法普法各环节。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地成立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同步加强区镇法治政府建设。

(二)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为目标,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指标,查漏补缺,加快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探索各类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三)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步伐,全力提高行政服务质量。

(四)以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为规范,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公众参与的利益表达机制,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保证公众的有效参与。

(五)以加强执法与审判良性互动为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在违章搭建、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与司法机关加强沟通,以司法审判为指引,指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涉诉败诉案件的跟踪查纠,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执法、司法等重要环节的互联贯通,倒逼政府依法行政。

(六)以培育公民正确法治观为重点,营造法治社会建设氛围。突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专家队伍储备,培养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运用各类媒介,教育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使诚实守信、尚法守规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七)以做亮法治品牌为动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打造“智慧法务”为抓手,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实践贡献更多的太仓经验。做亮“政社互动”品牌,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以自治为根本、以共治为基础的“政社互动”特色,突出“参与、民主、协商、包容、合作”的现代治理理念,促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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