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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8 09:14来源:太仓市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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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太仓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领域,聚焦主要任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1、积极做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织编办、司法局、人社局、城管局等单位参加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调研座谈会,进一步听取相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实施方案、组织5个部门4个镇2个街道55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测试,顺利通过苏州预评估。根据预评估意见及我市垃圾分类等实际情况,对实施方案及具体下放事项进行调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苏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目前,我市市级综合执法平台已完成测试,涉及的6个镇(街道)综合执法局执法场所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管理和劳动监察市级执法人员137人、编外人员118人已划转至镇(街道),交管所、水利站、动防站已划转至镇(街道)。完成涉及转隶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换证工作。对城管局草拟的全市综合执法文书模板52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专项督查,对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进行督查指导。完成农业农村局、交运局、水务局13个单位与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合法性审核工作。市政府印发《太仓市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管理规定》,建立了综合执法相关配套制度。目前,最终方案已报省司法厅,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2、优化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深化区域合作执法、部门联动执法、系统协作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生效。2020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太仓市坚持从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机制建设、强化培训督察考核三个方面,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月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摸底、专题调研、专题培训,结合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镇域综合执法改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推进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市率先实现到2020年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今年,共组织全市202人参加苏州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核发行政执法证件179份,完成全市31个单位1502张证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注册,注销行政执法证件33张。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新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旁听法院行政诉讼庭审等方式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3、深入开展执法监督。2020年,我市3家单位首次入选苏州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市政府聘请新一届1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有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组织对卫生健康、交运等重点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进一步了解和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共同参与,对10个部门的53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案卷进行评查,严格排查执法风险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示范点评选活动,经评选,12家行政执法单位获评太仓市20192020年度行政执法示范点。部署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录入。根据省厅启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文件要求,部署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将本机关基本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等录入省监督平台,目前已录入行政执法主体信息96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2789条、地方行政执法证件信息1480条。

4、突出服务保障功能。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在苏州市率先对九类易发违法情形提出警示警告,为疫情初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较好震慑作用。健全完善防疫制度体系,发挥合法性审查在疫情防控前置作用,确保依法审慎决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危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市场秩序、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组织编印《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引手册》《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政策汇编》等,加大为复工复产、受困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5、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依法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太仓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0》关于“全面提升法治环境,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的要求,聚焦公平创新监管,突出便民高效服务,深化《关于加强和改进法治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方案,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规范涉及民营企业的执法行为,树立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落实涉企免罚轻罚办法,对苏州市纪委、苏州市司法局制定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进行再梳理,梳理出“免罚轻罚”事项404项,涉及2个经济发达镇、21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向有关部门单独反馈并督促其落实。翻印苏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相关资料并向部门发放,切实予以指导。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季度报告制度及典型案例征集制度,我市全年共对企业免罚减罚130余万元,其中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7件,为企业免除罚款金额82.1万元;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19件,为企业减少罚款金额50余万元。共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70余份,企业对我市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相关工作满意度较高。

6、开展涉法事务协调。市政府牵头协调涉法事务20余件,相关部门通过座谈会商、上门走访等方式,与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水务等各单位就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事项等多方面进行协商。对违法建设查处、长江干流岸线整治、成品油查处、政府采购等疑难复杂事项进行研判,出具意见,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依据。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事项2件。

二、工作存在不足

一年来,太仓市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论学习不够,功底不扎实,不能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执法设备配备标准不高,少数行政执法单位配备的行政执法记录仪在拍摄清晰度、特殊环境拍摄、电池续航能力、存储空间等方面无法完全满足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三是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后备人员不足,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数较少,个别单位无一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制审核新生力量不足。

三、2021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业务交流。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法院行政审判业务的沟通,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入口关,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年度注册、清理、换证工作。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3、加强对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对长江流域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

4、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进一步落实、规范

5、推动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督促相关乡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流程,与权限下放部门一起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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