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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法治太仓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时间:2021-09-03 09:26来源:太仓市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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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全面、客观评价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要举措顺利推进,市委依法治市办草拟了《法治太仓建设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修改意见请于910日前反馈。联系人:曹静;电话:53890117;邮箱:tcyfzsb@163.com


法治太仓建设规划(2021-2025)

(征求意见稿)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太仓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城市典范、高水平描绘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美好愿景、高标准书写强富美高时代答卷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和《法治苏州建设规划(2021-2025)》,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使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提升群众满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法治环境最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苏州市委深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宏观规划、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紧紧围绕太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完善立法参与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全市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持续提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高水平法治的需求越来越高,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要求日益增长,法治在引领、促进、保障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中的作用将更加显著。进入新时代,太仓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承担起为发展探路、为改革服务、为稳定保障的新使命,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太仓作用、体现太仓作为、作出太仓贡献,继续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法治太仓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太仓实践完善,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整体提升法治太仓建设水平,为培育最强比较优势、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绘就强富美高的更美画卷,勇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时代先锋,加快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市全过程,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法治太仓建设的正确方向。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坚持服务大局。把全面依法治市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切实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5.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太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法治城市、法治乡村协同推进,统筹规划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6.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市委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太仓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性。

7.坚持从太仓实际出发。立足市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借鉴法治建设有益经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总体目标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太仓,应当实现政策制度科学完备,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监督制约,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在全社会普遍确立,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法治成为太仓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法治太仓建设走在前列,法治太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

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制度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更加稳固,依规治党的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达94以上,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太仓探索走在全省前列。

2035年,更高水平的法治太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基本建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全面提高实施宪法水平,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高度重视宪法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法治太仓建设的首要任务,健全保证宪法在我市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将宪法实施提高到新水平。

()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人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

()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市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宪法宣誓、“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制度化,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不断提高宪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感染力、实效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关注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打造宪法宣传教育馆、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开展浸润式法治文化体验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三、加强和改进立法制规,构建优良完备的制度体系

建设法治太仓,必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制规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制规质效,构建更加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供给。

()完善立法制规工作格局。加强党对立法制规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的立法制规工作格局。市委按照党中央大政方针领导我市立法制规工作,研究决定立法制规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健全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讨论决定重大政策制定调整,协调解决相关争议,推动党领导立法制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完善立法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市人大对上级立法工作的协调参与,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参与提出、起草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参与工作中的作用,逐步提高常委会专职委员特别是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委员比例。

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制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有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证文件质量。推进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评估、清理。

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制规的途径和方式。坚持开门立法,健全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动增加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重视听取专门机构和专家意见。

()健全立法制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立法制规工作机制的规定。健全立法建议项目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和政策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

健全立法制规的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增强立法制规透明度。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项目,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需加强论证咨询,推进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重要立法制规争议事项协调机制,明确协调主体、范围、程序等,防止项目久拖不决。健全立法制规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进行说明。加强技术指引,完善立法制规规范。利用大数据分析,为重大立法制规事项提供统计分析和决策依据。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聚焦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娄江新城建设、航空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发展研究和政策制定,强化法治保障。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制规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于改革急需、条件成熟的,抓紧出台。对于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项目,积极争取授权、调整法律法规适用、促进立法,加快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完善,用更深层次改革支撑高质量发展领跑。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加强文件解释说明。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探索文件制定前评估。

四、强化法治的高效实施,构建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建设法治太仓,必须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实施,解决好执法、司法、守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实施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运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许可事项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得以备案、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市镇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清单,并对外公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投资项目审批、证明事项领域,广泛开展告知承诺制。探索建立告知承诺制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加强事前防范。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司法,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政府在产业政策引导、投资促进、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职能。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持续更新和执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严格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运用法治手段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账款拖欠等问题,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进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推动政府数据的开放力度和有序共享,加大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动政务服务e改革,做优品牌特色,2023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太仓一网通办。全力推进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订立,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网上运行、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打造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推动执法重心向基层政府下移,推进镇域综合执法改革,镇区(街道)能够承担的执法职责由镇级履行,市镇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政府倾斜力度,实现执法力量和重心同步下移。继续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完善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机制。纵深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察调查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推行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研判、评估、协同、责任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控。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做好执法风险预警研判工作。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规范行政复议办理程序。优化行政复议申请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管理,建立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制度。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推行公开听证审理方式。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依法参与行政诉讼,深化涉法涉诉案件跟踪查纠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完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更高起点上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

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依法赋权独任庭、合议庭。健全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为办案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功能。加强和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确保法律适用统一。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法庭调查,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作用。推进完善庭审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健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的制度,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针对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工作机制。

完善民事诉讼相关制度。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规则,探索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推动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供需适配的民事诉讼程序体制。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城立案诉讼服务改革,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切实发挥知识产权法庭作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创新工作方法,将执行工作融入太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探索形成以执行工作体系和执行工作能力现代化为一体、以执行管理体制改革执行数字化转型为两翼的切实解决执行难太仓路径。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推广应用电子封条等智慧执行手段,完善执行指挥中心运作模式,建立完善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优化执行权配置,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健全破产制度,完善执转破机制,试行立转破”“诉转破措施,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破产。探索建立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个人债务清理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市镇两级政府社区矫正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

(十一)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市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民道德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机制,开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建立健全立法制规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对政策热点问题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不少于4次以上的法治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切实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特色园、法治书画苑,持续打造光辉太仓法治文化品牌。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微电影大赛、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完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媒体技术普法,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提高普法实效。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通过35年的发展,健全基层法治建设机制,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广泛组织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实现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心工程,深化大数据+网络化+铁脚板工作机制,提升政社互动能级,打造具有太仓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加强企业法治建设,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健全城乡社区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2年,实现全市每个网格有1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健全完善援法议事”“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议事平台等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不断探索乡村治理太仓路径。加快社会信用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惩治标准和救济机制,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完善对暴力袭警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

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聚娄城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环境。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高效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推进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整合,建立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机制,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推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市镇村三级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行业专业调解,强化派驻调解工作力量建设,打造一批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调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优化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促进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强化诉讼中心和非诉讼中心平台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责任履行考核监督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探索扩大行政裁决适用范围。

五、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制约和监督

建设法治太仓,必须加强对法治运行的严密监督,不断完善法治监督制度。

(十二)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行政权、监督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全面推进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落实审计工作各项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充分运用政治生态监测预警与分析研判衡镜系统,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创新监测评价模式,深化法治太仓监测评价工作,建立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机制。政法单位要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推动完善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策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三)加强立法制规工作监督。建立健全立法制规工作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健全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立法制规工作机制。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编制工作的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范,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加强对镇区(街道)和市级机关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党委、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系统之间备案审查衔接联系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落实制度建设廉洁性审查规定。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书面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

(十四)加强执法工作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建设。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利益驱动执法等的追责力度。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相结合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前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完善行政应诉考核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建立行政与司法协调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

(十五)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法院、检察院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健全对法官、检察官办案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完善司法监督和监察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制度机制,推动刑事与监察的程序、证据标准等方面有机衔接。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统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健全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健全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司法人员惩戒制度、明确惩戒情况和程序。

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规范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建设完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全要素融合、全流程重塑、全覆盖监管。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公检法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衔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顺畅。

(十六)全面推行问责制度。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推进问责法治化。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行政、枉法裁判、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不按规定受理群众意见或对群众意见故意推诿、久拖不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问责跟踪监督制度,对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范。

六、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筑牢全面依法治市的坚实基础

建设法治太仓,必须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的保障,构建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治建设保障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重要支撑。

(十七)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立法制规、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全市各级组织部门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法治太仓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市级党政部门要明确负责本部门法治工作的机构。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职尽责,保障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按规定对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八)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太仓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深入推进立法制规、行政执法、公正司法等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实行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行动计划。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加强执法工作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完善法官定期培训机制,确保每名法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脱产业务培训、每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10天,坚持网络视频培训常态化、开放性。建立健全立法制规、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法治专门队伍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加强基层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规范遴选标准、程序。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聘用专职技术调查官机制。建立健全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落实三项机制,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激励广大法治工作者在严格约束下敢于担当、奋发有为。

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统筹发展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律师、基层法治工作者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完善推广律师远程会见中心模式。健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及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队伍。

加强法治教育人才培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么教的问题。推进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健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的机制,构建凸显时代特征、反映社会急需、体现太仓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十九)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法治各领域、各环节的运用,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智慧法治,推进法治太仓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进全市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手段深度应用,加快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

(二十)加强理论和研究保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和总结我市推进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太仓实践完善。立足我市市情和实际,组织和推动高等学校、法学专家学者加强法治太仓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研究,为建设法治太仓提供学理支撑。加强法学会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推动重大课题的法治成果不断涌现。培育涉外法治、企业法治、监察法治等专业性法治智库建设。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和对德合作需要,建立涉外法治工作研究机制。

(二十一)加强经费和投入保障。强化对法治太仓建设各项工作的财政保障,完善法治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积极引导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等法治领域建设。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经费投入力度,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建设法治太仓,必须坚持依法治市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提升管党治党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十二)健全市级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组织、领导、自身建设、监督保障方面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推进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地见效。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与时俱进做好制度修订工作,完善清理工作机制,开展制定前评估工作,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决策程序,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作为党委(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规范党委政府联合发文。注重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努力形成党内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规章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二十三)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上率下,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加强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列入法治宣传规划重要任务。实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开展党内法规执行力评估检查工作,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

八、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

建设法治太仓,必须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十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结合太仓实际,加强部署安排,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党校重点学习课程。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组织党员和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要开展深入研究和宣传,扩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讲。

(二十五)推进依法执政。健全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各级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各级党委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十六)完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各级党委要坚持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健全党领导立法参与、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法治太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考核标准,组织学法用法守法民主测评,将法治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开展法治政府、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系列创建活动。完善法治督察机制,落实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完善对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的规定。持续组织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实践活动,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建立满意度末位约谈制度。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太仓建设工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做好法治太仓建设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建设,健全立法参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并切实发挥作用。镇区(街道)()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承担本区域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探索建立协调小组结对挂钩镇区(街道)共建机制,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办,推动落实、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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