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法治建设 > 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

太仓创新涉外生态法治模式  办结长江首例外轮“以碳代偿”案

时间:2026-06-15 14:01来源:太仓市司法局访问量:
【字体:大中小】

近期,太仓市成功办结长江干线首例外籍船舶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以碳代偿”案件,创新涉外生态环境法治处置模式,为全国船舶污染生态修复、涉外环境执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太仓经验。

此次案件中,外籍船舶在长江太仓段航行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为践行绿色司法、生态修复优先理念,太仓市突破传统处罚模式,联合海事、生态环境、检察等多部门,探索“以碳代偿”替代性修复机制。工作人员深入研讨该模式的法律依据、实施流程和效力认定,严格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处置合法合规、公开公正。

通过碳普惠核销方式,涉事船舶完成生态损害代偿修复,成功申领碳普惠核销证明书,以低碳补偿方式弥补船舶航行造成的生态损耗,实现了“处罚惩戒、生态修复、普法警示”三重成效。该创新模式摒弃了单一罚款惩戒的传统执法思维,兼顾了涉外执法规范性与生态修复实效性,契合长江大保护法治工作要求。

下一步,太仓市将持续深化涉外生态法治建设,完善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细化船舶污染处置、生态替代性修复工作流程,以法治力量守护长江生态环境,助力长江流域生态治理法治化、精细化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