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2021年10月工作计划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收集汇总第三季度7个督导组督导情况,下发太仓市第三季度督导情况通报。
2.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继续组织专家抽查现场点位,督促协调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镇区开展现场点位自查自纠。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城区各类电子大屏和电子滚动屏播放宣传片和宣传标语、海报。继续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省级评议准备工作。
3.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工作:继续抓好规下企业填报和核销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做好规上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质量核查审计和风险点采集的收尾工作。督促、抽查镇区规下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质量核查审计和风险点采集工作。持续完善一般以上安全风险库。对接镇区,组织企业自查、网格员巡查业务培训。
4.危化品监管: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厂库加固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危化企业开展评估鉴定工作,制定加固工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危化企业车间主任专题培训。
5.烟花爆竹监管: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专店评估检查,打击无证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6.二级标准化创建:配合苏州市应急局和第三方机构,对部分二级标准化申请企业开展专家辅导检查;对接镇区,跟踪拟创二级企业的创建、评审进度。
7.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苏州市应急局通报的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第三方机构专项执法。针对前期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约谈相关机构。
8.安委办日常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最新分工,调整《市委常委会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目前已提交政府办审核,做好沟通和修改工作。
9.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印刷1万份新《安全生产法》亮点宣教折页和7000套新《安全生产法》亮点宣教挂图。
10.信息化建设:确定2022年信息化建设方案及预算,上报大数据审核。
11.执法: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组建太仓市安全生产执法骨干人才库。
1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召开普查办工作推进会议。开展历史灾害和重大灾害调查,全面完成调查阶段工作任务。
13.民生灾害保险:制定我市民生灾害综合保险考核办法,分别开展人身意外和房屋保险考核。
14.应急演练:协调商定2021年太仓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工作方案,计划10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危化品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15.值班值守:做好国庆假期值班值守;持续开展视频调度及值班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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