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对未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医疗机构首开罚单
时间:2022-08-26 14:42 来源:太仓市卫健委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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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太仓市对未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外科诊所、中医诊所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是指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及其人员执业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进行整改的自我管理活动,是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综合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
依法执业自查分为全面自查、专项自查和日常自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国卫监督发〔2020〕18号)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制止、纠正、报告违法执业行为。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预防或减少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6月份,根据省、市卫健委等多部门的统一部署,太仓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第一阶段为依法执业自查阶段,要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对照重点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开展自查和上报。其中有极少数医疗机构不开展自查和上报。
为此,太仓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未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两家医疗机构酌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承办人员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幅度内给予了从轻的裁量。这也是我市对未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医疗机构的首案首罚。
通过此次专项查处,对强化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理念和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以案说法,对依法执业自查工作不重视,自我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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