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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关于加快发展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宇经济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时间:2020-08-05 10:04来源:港区管委会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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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087日至2020820日(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范围

1.公司注册地在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广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分支机构。

2.从事物流贸易类、港口航运类、电商平台类、供应链服务类、文化创意类、研发设计类、教育培训类、众创空间类、服务外包类、人力资源类、金融服务类及第三方检测、法律、财务、咨询等服务业企业。

3.申报享受太政办【2017129号文件政策的A类企业除外。

4.经营本地项目的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

三、申报材料:

企业按要求提供《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宇经济奖励申请表》(销售收入贡献奖励、地方财政贡献奖励、人才引进贡献奖励或服务外包贡献奖励),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材料一式一份: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与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租房协议或购房合同复印件;4、企业租房发票或购房发票复印件;5A:销售收入证明B: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纳税证明C: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保人数证明D:市商务局提供的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证明(注:第5项内容视企业申报奖励类型提供)

四、奖励程序:

(一)受理审核:

企业申请奖励,由太仓港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受理材料,并由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宇经济的若干政策》(太港管发【201819号)及《太仓市“1+X”政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太政办【201845号)文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形成奖励方案,报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

(二)结算兑现:

批准后的奖励方案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完成奖励兑现

咨询电话:0512-53187870(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宇经济奖励申请表(销售收入贡献奖励)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宇经济奖励申请表(地方财政贡献奖励)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宇经济奖励申请表(人才引进贡献奖励)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宇经济奖励申请表(服务外包贡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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