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将水土保持报告表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电话:0512-33068732(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
美矿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矿山机械设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分区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