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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

时间:2017-05-12 13:46来源:民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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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要求,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并转发了《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同时组织好培训,市民政局、各镇区民政办主任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对《办法》进行了逐条的解读分析,明确了认定条件,规范重申了审批审核的流程,同时对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进行细化和详实,并落实了特困人员证的发放时间和其年审流程。此《办法》在兼顾原政策的同时,对新申请的特困人员做好动态管理、差额补助、应退尽退,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最后,会议针对此次培训做了总结,要求大家在充分理解政策的同时做好五保人员到特困人员的政策衔接,并且明确培训的意义,提出培训常态化,将救助的矛盾解决在基层,同时要落实要求,务求实效,做好做实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特困人员作为我市社会救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保障的是当地户籍中的三无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建立特困人员动态化的管理机制,在做好我市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工作的同时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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