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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太仓市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十四、十五、十六期)

时间:2017-09-21 10:09来源:环保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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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
1 第14批编号10 沙溪镇苏州宝利嘉纺织有限公司存放洋垃圾(工业废物),影响到周边环境。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1.2017年9月16日,沙溪镇会同太仓市环保局对原宝丽嘉(苏州)纺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倒闭,其房产经拍卖,现所有者为上海虹懿实业有限公司。虹懿公司对厂房进行了出租,其中一栋厂房于2017年8月租给了瀚笙金属材料(太仓)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厂房内存放有约1500吨进口打捆废塑料原料。据调查,瀚笙金属材料(太仓)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浮桥镇,为太仓再生资源加工区内一家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的企业,因厂区仓库一时无法堆放,租用该厂房作为原料堆放点。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染物排放。

针对瀚笙金属材料公司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太仓市环保局已经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第14批编号11 城厢镇洛阳路台新纤维厂噪声扰民,影响太湖世家小区居民。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台新纤维制品(苏州)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洛阳路57号,2000年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备案。前期太仓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噪声扰民问题,已经责令对主要噪声源(5台空压机)进行相应的整改。高新区(娄东街道)联合太仓市环保局于9月17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厂区东侧围墙紧邻太湖世家小区,检查时,靠北侧2台空压机已搬离至后段加工车间内,远离居民小区,另3台空压机电源已拆除停用,待搬离。9月18日,太仓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昼夜监测,监测结果白天达标,夜间三个监测点位有一个点位监测结果超标,初步分析噪声源来自水刺车间水循环系统。

1、针对夜间噪声超标的行为,太仓市环保局开具行政处理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夜间停止产生超标噪声源工段的作业,并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3 第14批编号12 璜泾镇江苏长乐纤维科技有限公司1、目前使用煤做燃料(环评上使用生物质燃料);2、纺丝车间气味扰民;3、污水处理污泥去向不明;4、实验室废试剂未按规范处理。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江苏长乐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涤纶POY及DTY,2012年开始投运,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查实热载体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纺丝车间正在生产,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该公司危废仓库设置在污水处理站底楼两间库房,一间为水处理污泥仓库,一间为化验试剂包装瓶和废试剂残液仓库,水处理污泥转移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危废的运输协议及转移联单,2017年委托协议签了8吨,2017年3月2日已转移3吨,目前库存约2到3吨,拟年底前再处置。从2012年公司投产后,产生的废试剂及包装瓶因暂无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故一直存放,目前库存有废试剂约140公斤,废包装瓶280个(500ml),危废仓库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现场发现该公司部分危废无标识,废试剂及包装瓶等危废未按危废处置要求进行申报。

1、针对该公司部分危废无标识,废试剂及包装瓶等危废未按危废处置要求进行申报等行为,太仓市环保局已经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太仓市环保局已经安排对该公司废气排放作全面监测。
4 第15批编号10 城厢镇雅鹿臻园北面印染厂等七八家企业废气扰民。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雅鹿臻园北侧有太仓虹鹰印花有限公司、戴贝尔(苏州)刀具有限公司、太仓奥姆科不锈钢有限公司,太仓交运龙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太仓奥莱针织有限公司、苏州宏太铜材有限公司、太仓翱铿锑锻压有限公司、苏州虹盛漂染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高新区(娄东街道)会同太仓市环保局于9月18日对该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上述8家企业中前7家生产工艺基本无有机废气排放,初步分析废气主要来自于苏州虹盛漂染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洛阳路98号,从事漂染布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布料染色、水洗、定型、整理,有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该公司定型废气配套有废气治理设施,生产废水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接入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厌氧池进行了加盖并配套了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从9月10日起停产至今未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化系统在运行,排放口无废水排放;废水处理厌氧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发现有一定数量的水处理污泥堆放于厂区污泥棚内,有一定的异味产生。

针对以上情况,太仓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一旦恢复生产立即报告,及时安排对该公司废气进行全面监督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督促尽快处理水处理污泥,尽量减少污泥存量。
5 第16批编号8 浏河镇张桥村33组蒋龙木桥往东500米左右,在路南边有两家人中间有租给别人的养猪场,猪粪污染环境。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顾强养猪户(农户自养),位于张桥村33组,现场检查发现有能繁母猪4头、商品肉猪44头(其中苗猪12头);环保治理配套设施正在建设,部分完工。已经启用15立方和12立方2个污水储存池,已完成雨污分流设施。1个5立方米干粪堆场正在建设,遮盖设施未完成。
2、何福林(太仓陆渡人)养猪户(租用顾仁元场地),位于张桥村33组,现场检查发现能繁母猪2头、商品肉猪40头(计划本周售出13头)。环保治理配套设施正在建设,部分完工。已经启用15立方米污水储存池1个,已完成雨污分流设施,1个5立方米干粪堆场正在建设,遮盖设施未完成。
3、两户原均为散养户,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场周边猪粪已清空,但因在建设粪污设施,场地比较脏乱,周边河浜里杂草丛生。

1、要求何福林立刻停止污染环境行为,对场内环境立即整改,并立即启动清栏工作,限期搬离,恢复环境原貌。
2、要求顾强户按照标准,加快完成所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3、要求立即开展周边环境及水系的清理工作,提升整体环境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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