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55)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07-24 11:04 来源: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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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苏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8〕173号)要求,我市完成了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问题55)个别已取消项目资金未及时上缴。太仓2013省级环境保护引导切块资金中的21万元畜禽养殖减排资金至今未安排项目也未上缴。
二、整改目标
统筹安排项目资金。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太仓2013年省级环境保护引导切块资金中的畜禽养殖减排示范资金21万元,由于畜禽养殖项目的取消,该笔资金未使用。市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文件中“二、具体措施……(七)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预〔2015〕123号)文件中“三、统筹推进预算执行、做到支出一个‘口子’……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对该笔资金进行了处理,将21万元省补资金收回做统筹安排,已经整改到位。
四、整改取得的成效
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部门预算执行,盘活财政资金。综上,该问题已全面实现整改目标,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5353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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