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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关于人大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问题73)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07-13 14:11来源: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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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大执法检查提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我市完成了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问题732019年一季度浏河国考断面水质超标,超标因子为总磷。

二、整改目标

国考浏河(长江)断面2019年度达到考核Ⅱ类水标准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围绕浏河(长江)国考断面水质改善和提升,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完成年度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二是做好长江排口排查整治,20195月,太仓市政府下发《太仓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太政办〔201975号),全市迅速分解落实责任,统筹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施行动,着力解决畜禽养殖,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四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对4个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改造并实施扩建。五是加强航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内河及港口码头整治,完善港口码头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

四、整改取得的成效

根据苏太水办〔2020〕5号《关于2019年度考核断面水质状况的通报》结果,2019年度我市浏河(长江)国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综上,该问题已全面实现整改目标,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公示时间为2020713日至2020719日(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538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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