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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环境问题】太仓市关于苏州市级突出环境问题(34)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12-11 15:16来源: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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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8~2020年苏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完成了苏州市突出环境问题(34)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问题34)太仓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未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
    二、整改目标
对浏河、沙溪、双凤、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及提标改造,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设施运行效率,排放水质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优化提升各个施工建设环节。完成了南郊、浏河、沙溪、双凤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并通水运行。目前,四个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水质均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四、整改取得的成效
南郊、浏河、沙溪、双凤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扩建及提标改造工作,出水水质均稳定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根据以上情况,太仓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未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53999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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