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四十二项)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二项“抽查9家企业生物质锅炉,3家排气筒冒黑烟”。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抽查9家企业生物质锅炉,3家排气筒冒黑烟。
二、整改实施主体
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沙溪镇、璜泾镇、双凤镇
三、重点措施
(一)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举一反三,组织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执法检查。
(二)对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共检查企业8家,其中6家企业生物质锅炉烟气均达标排放, 另2家企业锅炉已停用。
四、目标任务
本次执法检查压实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切实做好生物质锅炉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规范使用生物质锅炉燃料,杜绝掺烧燃煤、垃圾等违规物质;三是要求完善台账资料,包括锅炉型号、设备明细、除尘设施、废气排放检测报告、维护保养等。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共检查企业8家,其中6家企业生物质锅炉烟气均达标排放, 另2家企业锅炉已停用。
生物质锅炉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情况 |
|
沙溪镇 |
1 |
太仓市元晖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
达标 |
2 |
太仓市天盈化工有限公司 |
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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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仓市沙溪镇归庄正大酒坊 |
达标 |
|
4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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璜泾镇 |
5 |
太仓市中天纸管厂 |
达标 |
6 |
江苏长乐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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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苏申久(集团)有限公司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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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镇 |
8 |
苏州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 |
达标 |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向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53581207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871485784@qq.com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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