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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桥镇实行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

时间:2020-06-02 14:43来源:浮桥镇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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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浮桥镇现代农业发展、农民稳定增收、农村美丽和谐,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浮桥镇在2017年6月制定了《浮桥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指导意见》。

一、规范土地流转面积认定流程。要求各村按98年确权发证面积扣除已征地面积来核算土地流转入村集体面积,村集体与农户按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由农经站对数据进行复核后,各村将土地流转情况进行公示后认定各个人农户土地流转面积。

二、现场核准各村土地流转情况。由农经站、农技站、建管所、港区国土资源分局共同去各村现场核准土地流转情况,对有改变农田使用性质或土地上发现人棚混居、违章建筑现状的,一律取消该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资格。

三、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流转积极性。奖补资金按组的流转率核算,流转率小于50%的,奖补200元/亩/年;每增加10%奖补资金增加100元;流转率95%(含)以上的,奖补700元/亩/年。

实行土地流转奖补政策以来,已落实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共计4465万元,其中本年度发放2019年度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共计1947万元,至2020年5月底,累计流入土地总面积6.74万亩,累计流转率达86.26%。土地流转奖补政策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村集体有序流转提供了保障,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奠定了扎实基础。2019年度浮桥镇水稻自主经营面积2.7万亩,下拨合作农场自主经营水稻奖补资金357万元。

在下一步工作中,浮桥镇需进一步梳理未流入村集体土地,分析土地进一步流转可行性。按片区推进“一村一品”产业布局,提升土地经营管理水平,加大指导力度,健全经营管理机制,规范合作社运作,增强合作农场自主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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