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巡访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2018省政府第121号令)、《江苏省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苏价规〔2017〕5号)、《苏州市收费情况巡访制度》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19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巡访和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费报告
(一)报告范围
2019年度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行政机关、企事业等相关单位,以及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性公墓、幼儿园等。
(二)报告要求
报告内容:上述单位以电子形式向发改部门报告2019年度收费工作总结,以及《2019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附件1、2),对2019年度与2018年度相比收费金额变化较大的项目需要说明原因,对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合理的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省发改委要求及时将收费数据录入“江苏省收费动态监管服务系统”,录入时间为5月15日前。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性公墓、幼儿园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上报发改部门。
报告时间: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5月1日前以电子形式报告发改部门。电子邮箱1912856083@qq.com,联系人:秦俊,联系电话:53891012,QQ工作群:618651169(太仓收费年审统计)。附件1、2电子表格下载地址:1.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首页---网上办事---材料下载。2.QQ工作群内文件下载。
二、收费巡访
(一)巡访范围
2019年度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行政机关、企事业等相关单位;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2010年以来国家、省、市明确取消收费项目,目前已无相关收费的单位一并纳入巡访范围(包含: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部分收入金额较大的涉及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巡访内容
各单位现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各单位对国家和省明确取消、停止征收和降低、减免收费标准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文件规定是否执行;有无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的行为;有无国家、省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擅自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自愿或接受委托服务收费,有无签订服务协议或委托合同,协议内容是否规范;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治理规范情况,汇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
有无建立收费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员,并健全收费管理台帐;收费公示是否执行到位,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范围应当通过收费窗口、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公示。
(三)巡访要求
巡访时间:2020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
巡访方法: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采取“收费、非税、票据”三检合一的方式开展,各单位按照巡访内容先行自查。重点巡访单位会通过上门单独进行巡访,其他单位通过集中送检形式进行巡访。
巡访重点:一是针对2015年以来,国家、省、市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加强巡访,确保落实到位;二是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检验检测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建设领域收费加强巡访;三是针对取消相关收费后目前已无收费项目的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加强巡访。
准备材料:各收费单位应当准备好以下纸质材料。
1.2019年度收费工作总结。
2.《2019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并盖章。
3.提供2019年度会计报表、账册凭证及收费票据存根以备检查。采取上门巡访的单位应当提供全部账册凭证和票据。采取集中送检的巡访单位,账册凭证及收费票据存根较多的,可抽带部分凭证和票据进行检查。
三、相关要求
1.对收费巡访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将责令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同时上报苏州市发改委收费处,对拒不改正、乱收费金额较大的,依法查处。
2.各相关收费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收费报告和巡访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表格和材料,做好全省收费监管系统的录入工作。
附件:1.2019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2.2019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3.2019年度太仓市收费情况报告单位名单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抄送:苏州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附件1:
2019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单位名称(盖章):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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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执
行
情
况 |
6.年度内是否有增加、取消或免征的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降低或提高情况,以及全年所涉及的收费金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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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性 质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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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〇全额拨款 〇差额拨款 〇自收自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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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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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其他 |
7.收费公示:□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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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数 |
总人数______。其中,在编______,聘用人数______。 |
(1)通过何种形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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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情 况 |
□设立公示牌 □公示栏 □公示墙 □电子显示屏 □网络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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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总 体 情 况 |
1.全年收费总额:__________万元 |
(2)收费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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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费项目性质:□行政事业性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 |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含批准机关及文号) □收费范围 □计费单位 □优惠政策及执行时间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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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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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费对象: □涉企 □涉民 □涉企涉民 □涉农 |
8.是否及时进行日常收费情况报告:□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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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据使用: |
年度内日常收费情况报告简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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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票据 起始编号及数量(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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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票据 起始编号及数量(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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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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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执 行 情 况 |
5.近2年来是否接受过价格执法检查:□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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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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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
附件2:
2019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 万元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应收标准 |
实收标准 |
收费文件依据 (批准机关及文号) |
收费金额 |
支出金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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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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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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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收费性质: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市场调节价。2.收费金额单位是万元。3.支出金额填写该收费项目的成本支出金额,无法准确测算的进行估算填写。4.对收费金额变化5%以上的项目在备注内说明原因。5.各单位上报收费收入金额应当与财务报表数据相一致。6.医院上报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与药品收入分开填写。7.教育、养老等行业涉及的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代收费应当一并填报,并注明服务和代办内容。8.各单位开展培训并收费的,均应当填报培训收费项目及金额。
附件3:
2019年度太仓市收费情况报告单位名单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太仓市红旗小学 |
35 |
江苏省太仓市公证处 |
2 |
太仓市洪泾小学 |
36 |
太仓市浮桥镇颐悦园 |
3 |
太仓市卉贤小学 |
37 |
太仓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
4 |
太仓市三港小学 |
38 |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 |
太仓市横沥小学 |
39 |
太仓市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
6 |
太仓市华顿外国语学校 |
40 |
太仓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7 |
太仓市耀华学校 |
41 |
太仓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8 |
太仓市新华小学 |
42 |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9 |
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 |
43 |
太仓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10 |
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 |
44 |
太仓市浮桥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11 |
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 |
45 |
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环境卫生管理所 |
12 |
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 |
46 |
太仓市璜泾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13 |
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 |
47 |
太仓市浮桥镇金浪环境卫生管理所 |
14 |
太仓市招生办公室 |
48 |
太仓市浏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15 |
太仓市高新区娄江幼教中心 |
49 |
太仓市双凤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16 |
太仓市城厢镇幼教中心 |
50 |
太仓市沙溪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17 |
太仓市浮桥镇幼教中心 |
51 |
太仓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
18 |
太仓市璜泾镇幼教中心 |
52 |
太仓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
19 |
太仓市科教新城幼教中心 |
53 |
太仓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
20 |
太仓市浏河镇幼教中心 |
54 |
太仓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21 |
太仓市沙溪镇幼教中心 |
55 |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
22 |
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 |
56 |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23 |
太仓市双凤镇幼教中心 |
57 |
太仓市停车管理所 |
24 |
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 |
58 |
太仓市水务局 |
25 |
太仓市艺术幼教中心 |
59 |
太仓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
26 |
太仓市公安局 |
60 |
太仓市水务局双凤水利站 |
27 |
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61 |
太仓市水务局新区水利站 |
28 |
城厢镇人民政府福利院 |
62 |
太仓市水务局璜泾水利站 |
29 |
太仓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
63 |
太仓市水务局城厢水利站 |
30 |
太仓市璜泾镇福利院 |
64 |
太仓市堤闸管理处 |
31 |
太仓市娄东街道福利院 |
65 |
太仓市水务局沙溪水利站 |
32 |
太仓市沙溪镇社会福利中心 |
66 |
太仓市水务局浏河水利站 |
33 |
太仓市双凤镇福利院 |
67 |
太仓市水务局浮桥水利站 |
34 |
太仓市颐悦园 |
68 |
太仓市宁太水利产业有限公司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69 |
太仓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
105 |
太仓市卫生培训与健康促进中心 |
70 |
太仓市渔政监督大队 |
106 |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
71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107 |
太仓市中医医院 |
72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
108 |
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 |
73 |
太仓市三港小学附属幼儿园 |
109 |
太仓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74 |
太仓市陆渡镇幼托园 |
110 |
太仓市港区医院 |
75 |
太仓市艺雅幼儿园 |
111 |
太仓市沙溪镇归庄卫生院 |
76 |
太仓市三之三幼儿园 |
112 |
太仓市璜泾人民医院 |
77 |
太仓市美中博乐幼儿园 |
113 |
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卫生院 |
78 |
太仓市横沥小学附属幼儿园 |
114 |
太仓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9 |
洪泾小学附属幼儿园 |
115 |
太仓市科教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0 |
太仓市渔港幼儿园 |
|
太仓市浮桥镇老闸卫生院 |
81 |
太仓市卉贤小学附属幼儿园 |
117 |
太仓市娄东街道陆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2 |
安琪儿幼儿园 |
118 |
太仓市璜泾镇鹿河卫生院 |
83 |
太仓市华顿外国语学校 |
119 |
太仓市浮桥镇牌楼卫生院 |
84 |
太仓市红旗小学附属幼儿园 |
120 |
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 |
85 |
太仓市新华小学附属幼儿园 |
121 |
太仓市浮桥镇时思卫生院 |
86 |
太仓市浮桥镇小博士幼儿园 |
122 |
太仓市双凤人民医院 |
87 |
太仓市耀华小学附属幼儿园 |
123 |
太仓市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8 |
太仓市新区阳光宝贝幼儿园 |
124 |
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卫生院 |
89 |
太仓市爱尼尔幼儿园 |
125 |
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 |
90 |
太仓市新港幼儿园 |
126 |
太仓市璜泾镇王秀卫生院 |
91 |
太仓沙溪镇童乐幼儿园 |
127 |
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卫生院 |
92 |
太仓市海瑞恩幼儿园有限公司 |
128 |
太仓市浏河镇新塘卫生院 |
93 |
太仓市沙溪镇文治幼儿园有限公司 |
129 |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卫生院 |
94 |
信德斯特蒙(太仓)幼儿园 |
130 |
太仓市沙溪镇直塘卫生院 |
95 |
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 |
131 |
太仓市殡仪馆 |
96 |
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 |
132 |
太仓国福公墓 |
97 |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33 |
太仓公墓浏河墓区 |
98 |
苏州市中心血站太仓分站 |
134 |
南广息园 |
99 |
太仓市医疗急救站 |
135 |
洪福公墓 |
100 |
太仓市卫生采购结算和信息服务中心 |
136 |
乐遥园 |
101 |
太仓市红十字会 |
137 |
长青陵园 |
102 |
江苏省太仓市医学会 |
138 |
太仓浏家港陵塔(公墓) |
103 |
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39 |
|
104 |
太仓市卫生监督所 |
140 |
|
注:上述名单以外,属于本市管理的新增单位、经营性公墓、幼儿园或其他原因未纳入上述名单的单位,请一并按文件要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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