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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探索水上交通智慧执法新模式 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时间:2023-02-07 11:07来源:太仓市交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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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主您好,你船于2023年1月31日14时34分在杨林河牌九路大桥东临水作业的人员未穿着救生衣,违反了《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请立即进行整改,我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罚,特此告知,并携带船舶证与个人证件于5个工作日内至太仓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水上执法点处理”,随着短信送达到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整个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这也是太仓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后首个“非现场”执法案例,标志着太仓水上交通执法数字化水平向前迈进一个新台阶。

太仓市内河水网密布,各等级内河航道总里程达到110.97公里,执法监管面广线长,仅靠交通执法队员驾驶巡逻艇巡航检查,在时空上很难做到即时全覆盖,容易产生执法盲区和漏洞。为此,大队不断强化“数字赋能”理念,积极在全市内河水域探索实施“非现场”执法,依靠其全天候、全时段的电子监管方式,作为水上交通执法的有效补充。

今年1月份太仓交通发布了太仓市水上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依法向社会公布了104处水上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并于2023年11日全新起用,开启水上交通“非现场”执法新开端。

通过“非现场”执法,水上交通执法人员不用到现场,即可以通过水上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证据、固定违法事实,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有效弥补了“现场”执法的不足。过去,由于易于躲避、逃避,船员在舱面上不穿救生衣的违法行为比较普遍,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现在,在电子巡查的作用下,该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让广大船员逐渐养成了自觉穿救生衣的良好习惯。

“非现场”执法方式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规范了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推动了交通执法数字化转型。为进一步提升交通执法监管现代化能力,太仓交通将进一步加强水上数字执法建设,不断完善水上交通电子技术监控体系,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为“拼出太仓速度”创造安全、稳定、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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