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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9 09:33来源:太仓市教育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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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开放大学、各区镇(街道):

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为不断推进我市社区教育阵地建设,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21年苏州市继续教育工作要点》(苏教继〔2021〕1号)《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继〔2021〕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0年度我市启动苏州市级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当年建设培育1家。本年度将推进现有培训单位的建设指导工作,并择优新增建设立项1-2家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争取3-5年内,在全市建设一批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的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实现优质社区教育资源全覆盖。

二、基本条件

申报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江苏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近三年参与共建市级及以上市民学习苑、市民游学项目、名师工作室等建设项目的单位,承担市级及以上社区教育课题或实验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报。

具体条件见《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

三、工作流程

1.中心自评,对标申报。各社区教育中心按照建设标准,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自建自评。中心应成立工作组,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突出重点和特色,实事求是做好相关建设工作。中心自评,认为达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可汇总整理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建设成果形成申报材料(不超过50张A4纸,可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填写申报表、自评表(附件2、附件3)。申报材料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在4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进行申报。建设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的申报材料为近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材料。

2.市教育局初审,择优推荐。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根据太仓市2021年度教育目标责任书,将对沙溪镇、城厢镇社区教育中心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其余各区镇(街道)做好培育工作。4月20日前,请沙溪镇、城厢镇社区教育中心将建设单位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表、自评表、支撑材料)各1份报送至太仓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社教育科(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A1004室,邮编:215400);同时将申报表、自评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tcsjyjgdjyk@163.com;联系人:金志明;联系电话:53549665。

3.市级评审,建设立项。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照标准对各市、区报送的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建设单位开展实地考察,对达到标准的社区教育中心予以建设立项。

4.经费支持,考核验收。立项后,苏州市教育局下拨一定的建设经费,并组织开展过程性考核工作。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期为2年,每一批建设周期结束,苏州市教育局对考核达标的“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予以确认公布,根据公布结果,太仓市教育局下拨配套建设经费。

四、其他

2020年度认定为培育单位的社区教育中心(双凤镇社区教育中心),请对照建设标准,总结一年来的建设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提交建设成效报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进行考核,通过的认定为2021年建设立项单位。

附件:1.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2.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申报表

3.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自评表

太仓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太终教委办〔2021〕1号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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