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开始申报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一、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各申报人创业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函模板见附件1。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需单位盖章)。
3.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海外学位证明或一年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
4.创办企业营业执照、股权证明材料(例如经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或验资报告,间接持股的请提供法人股东的股权证明材料,不认可股份代持)、商业计划书。
5.知识产权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7.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8.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9.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支持政策
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
一、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函。来函须注明由推荐地人社局或申报人工作单位同意向入选人员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函模板见附件1。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3,需单位盖章)。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海外博士学位证书。
4.回国时间证明。2018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
5.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6.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7.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6)。
三、资助政策
入选的留学人才可获得一次性资助金30万元,各地财政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不低于1:1配套资金资助。
申报方式
申报人于3月8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太仓市人社局人才与职技管理科,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报送。待省厅推荐名单确认后,请进入推荐名单的申报人使用人社部“留学人员回国(来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lxry)进行网上申报,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下发。涉密项目不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太仓市人社局人才与职技管理科
联系人:杨明山
联系电话:0512-53534842 电子邮箱:416417275@qq.com
联系地址:太仓市陆渡街道十八港路29号1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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