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微信小程序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微信小程序的通知》(苏财购函〔2022〕2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推广学习使用。
附件:1.《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微信小程序的通知》(苏财购函〔2022〕2号)
2.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和主要功能说明
太仓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
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微信小程序的通知
各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归口部门,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科):
为普及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知识,降低实务操作门槛,减少质疑纠纷,更好地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南京市财政局开发上线了“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微信小程序,具有零使用门槛、零资源占用、内容完整全面、查询定位精准等特点,便于各级采购单位和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快速判定采购方式,随时随地检索实务信息。为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充分发挥该小程序的作用,现向全省推广应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1.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中涉及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相关岗位的专职和非专职人员;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2.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代理机构。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主要功能
1.“知识库”栏目:系统学习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业务流程、规范指南、实务案例和风险清单。
2.“知识检索”栏目:输入任意关键词,快速查询上述知识库全部内容,精准定位至具体条目,便于准确掌握、灵活运用。
3.“目录速查”栏目:针对日常采购中最常见的确定采购方式问题,输入采购需求和预算金额,即可自动显示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等规范信息。
4.“我的收藏”栏目:记录和收藏常用知识内容条目,便于今后查阅运用。
三、使用方法
1.手机微信关注“南京财政”公众号,通过首页右下角“政府采购”栏目点击小程序链接。
2.手机微信搜索“南京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小程序。
3.二维码图片扫描识别(见附件)。
4.为便于日常工作中随时查询,可将该应用添加至微信“我的小程序”,不占用手机存储空间。
四、推广要求
1.相关岗位人员“应知尽知”。各部门单位、各市、县财政局应向本系统、本单位和本辖区范围内广泛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微信小程序,充分发挥该应用在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2.日常采购业务“即查即用”。针对日常采购工作中的常见、高频问题,形成先查询确认、再实施参与的工作方法,减少因法规、制度把握不准带来的质疑、投诉和纠纷,提高采购实务工作水平和采购资金绩效,使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高效。
3.积极反馈意见建议。微信小程序中包括的“规范指南”、“实务案例”、“风险清单”是根据实际工作实践整理归纳的参考性知识信息,不作为质疑、投诉、行政处罚和诉讼的依据。对推广使用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请及时通过微信小程序中的“反馈与投诉”功能,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南京市财政局梅丽华025-51808865 zfcg@njcz.gov.cn
附件: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和主要功能说明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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