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仓市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0-11-20 15:40 来源:太仓市城管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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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太仓市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参照《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府办〔2013〕130号)、《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太仓市政府现就《太仓市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实施情况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具体操作如下(可选):
(一)登陆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aicang.gov.cn/),进入主页“民意征集”板块,填写意见并提交。
(二)通过拨打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古皓月 联系电话:0512-67084130。
(三)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szxzdxzjc@163.com。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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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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