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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576/2015-00099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5-1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太政办〔2015〕6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5-05-11 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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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科教新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办发〔2014〕95号)和《中共太仓市委、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发〔2014〕32号),设立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制度草案,制定有关国有资产行政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级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负责对市属国有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和完善公司监事会制度,代表市政府向市属国有公司派出监事会主席、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市属国有公司运营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四)通过法定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对市属国有公司领导人员进行委派、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收缴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和产权转让收益,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六)负责市级国资系统的党建、群团、纪检监察等工作。

  (七)依法对区镇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鉴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其财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职责由市财政局相应科室承担,因此不再单独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及工作需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综合管理科(财务总监办公室)

  负责制定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意见建议,指导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制度草案,负责有关制度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市属国有公司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

  依照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协助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文秘、信息交流、档案等工作;统筹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国资对外宣传工作,维护和更新国资网站信息;负责国资监管平台的开发、运行和维护;负责财务、后勤等机关事务工作。

  (二)产权管理科

  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制度,组织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

  审核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对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过程跟踪监管并进行后评估。

  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对市属国有公司章程制订或修订的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办法;审核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改制重组方案;组织协调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的重组工作,推动企业的上市和资本运营工作;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对国有资本收益和产权转让收入进行收缴和监管。

  (三)考核评价科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建立国有资本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研究拟订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的政策及制度、办法,建立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法定程序,对市属国有公司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

  组织协调和指导对所监管企业的审计工作以及与审计相关的协调、整改落实等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内审制度;组织协调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

  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工资总额管理、企业年金等形式对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和社会保障进行调控。

  (四)党建工作科(监察审计室)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提出党建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督促所属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并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党内统计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的组织建设,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研究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管理权限负责市属国有公司领导人员的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办理有关的任免审批手续;负责市级国资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或审批;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落实干部政策;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管理,负责企业公务用车的核定、增减、处置等的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督稽查国有企业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损害、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进行查处,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为10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正副科长5名,其中正科长4名,副科长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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