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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05 16:47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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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属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建设及评估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

(一)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2020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获得过评估等级的,可根据评估指标和本组织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申报1A~4A等级;

2.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请3A等级的可不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拟申报5A等级的社会组织,必须满足获得4A等级且有效期满2年的条件;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0年度检查或年度报告的;

2.2020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3.2019年度和2020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

4.未办理税务登记;

5.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6.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7.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8.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提交材料

1.申报1-3A等级的社会组织填写《太仓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附件1),申报4A等级的社会组织填写《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附件2),申报5A等级的社会组织填写《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附件3);

2.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含正、反面);

3.获得等级满5年,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交2017~2021年工作总结一份。

评估标准

依据国家民政部的相关标准和《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实际,评估标准统一适用新修订的《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附件5)。

评估组织和权限

太仓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太仓市属社会组织的评估,负责市级3A(含3A)以下的评估审定,对申评4A及其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初评,并负责将符合4A及以上等级条件的社会组织统一向苏州市民政局申报。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苏州区域内社会组织评估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对各市(区)申评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复核,并负责将符合5A级条件的社会组织统一报省民政厅审查复核。

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按社会组织申报、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评、评估委员会审定(或申报复核)、评估结果公示、民政部门公布确认公告、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01申报参评(5月25日前)

拟申评社会组织向市民政局提出评估申请,申报3A及以下的社会组织填报《太仓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附件1),申报4A的社会组织填报《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5A等级的社会组织填报《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附件3)。

02资格审核(5月31日前)

市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评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受理情况及时通知申评组织。

03自我评估(6月30日前)

申评组织根据相对应的评估评分标准,准备佐证材料,评估内容为申报的前两年情况(即2020-2021年)。

04实地考评(7月-8月)

市评估委员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评组织进行实地考评,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初评结果报评估委员会审定。

05申报复核(9-10月)

市民政局对申评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向苏州市民政局书面申请复核。苏州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评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复核,符合申评5A等级条件的由苏州市民政局报请省民政厅复核。

06公示结果(11月)

市评估委员会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公示异议期为7天)。

07评定颁证(12月)

市民政局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评估报告及公示结果,作出最终评估结论,授予相应等级证书和牌匾。

相关事项

1.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将评估为3A以上等级作为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依据。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求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评估。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申报1A和2A等级的社会组织,简化评估流程。2019-2021连续三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除外)以及连续三年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依申请直接认定为1A等级;2017-2021连续五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除外)以及连续五年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依申请直接认定为2A等级。年检结论以民政部门发布的年检结果的通报为准。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将与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相挂钩,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已获得评估等级但等级有效期已满的社会组织,须重新申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等级社会组织称号。

4.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等资料,可从“太仓民政”微信公众号中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也可加入太仓市社会组织工作QQ群(群号:660676473)查询下载。评估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以及实地考核具体时间待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后另行通知。请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准备好相关材料,逾期不交的,一律视为放弃本年度评估。

联系方式:太仓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联系人:胡天立、葛敏

联系电话:53205522

联系地址:太仓市社区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103室(太仓市庆阳路32号)

太仓市民政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1太仓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附件2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附件3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附件4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引

附件5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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