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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顺利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年报率达90.6%

时间:2018-07-17 10:45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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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需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主动进行年报申报,并向社会公示。截至6月30日24时,太仓市企业2017年度年报率达90.6%,比去年提升1.3个百分点,在苏州大市所有区县内排名第三位。不过,仍有2767户企业因未及时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高度重视,提前完成年报任务。年报工作开展以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多次部署和强调年报的重要性。业务科室与各分局积极开展年报工作,扎实推进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6月21日上午,太仓市企业年报率已达到85.1%,提前完成国家工商总局、省局下达的年报工作目标。

二、多形式提醒年报,提高宣传覆盖面。一是向全市企业发送年报提示短信,累计发送短信53500条;二是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太仓市场监管”多次发布年报提示推文及信用约束故事,有力促进了企业年报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高,使年报公示工作由被动催报转变为企业主动申报年报;三是在太仓日报、太仓电视台、小区电子屏等发布年报提示信息,多渠道、全方面覆盖到太仓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印发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操作指南34000份,指导个体工商户申报年报的具体步骤,大力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年报率;五是通过市委农工办,提醒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年报,两周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率从20%快速提升至50%。

三、加强水分清理,推动年报公示工作。今年四月以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力度,对辖区内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核查、听证公告等步骤,对长期未经营企业进行清理吊销,共吊销企业629家。对于仍在正常经营,通过登记的电话住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补报年报并至分局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增强了企业的年报意识,有效推动了年报公示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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