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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时间:2019-09-09 10:00来源: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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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仓市司法局、市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在我市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意见》明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要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包括: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除此之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同时,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意见》要求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为辩护律师履行职责,包括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提供便利。《意见》对律师辩护质量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辩护律师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诚信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辩护质量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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