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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4+1+N”机制打造入矫教育新模式

时间:2022-10-12 13:42来源:太仓市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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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建立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4+1+N”入矫教育机制,严把社矫“第一关”,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迅速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法律意识、矫正意识和身份意识。

4”是指“四个一”基础教育,分别为一次首次谈话教育、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一次VR“沉浸式”体验教育、一次入矫集中(宣告)警示+法治教育。“1”是指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N”是指对于交通类、经济类、暴力类等不同犯罪类别。

一是依法科学严把机制“准”度。依据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遵循人的认识能力发展的客观规律,融入双面预防、教育矫正、被害保护、社会修复等元素的损害修复理念,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风险、需求评估结果,坚持必要性与适度性相结合,科学、系统、规范地开展入矫教育帮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分析研究本区域社区矫正工作特点,提出防范化解建议;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因人施教突出教育“精”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与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首次谈话,结合实地查访,详细了解其家庭、经济、生活等状况,指导和制定科学的矫正方案。同时通过SCL-90入矫心理测评、“三师帮一”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和需求了解。从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出发,根据其个体特征、群体特点、犯罪类型等,充分考虑其工作生活、现实表现等不同情况,结合教育帮扶资源、载体的多样化、多样性等,采取有针对性的、区别化的教育帮扶内容、形式和方法实施精准入矫矫治、精心帮扶。

三是社会参与推动帮扶“深”度。成立“未成年人关爱矫正教育小组”,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保护隐私的原则开展教育矫正。遵循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契合专责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内在要求,充分调动多方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社区社会各类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四是注重实效确保后续“进”度。围绕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减少犯罪的目标,坚持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与社区矫正对象行为、心理等动态变化相结合,及时开展阶段性矫正效果评估。结合动态变化,及时调整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的方案和措施,提高教育帮扶的实际质量和效果。充分运用现代媒体手段,加大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率、接受度、参与度,通过挖掘“4+1+N”入矫教育机制中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平安法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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