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专题服务 > 社保民政 > 社会保险

工伤待遇申报流程

时间:2015-12-04 15:42来源:人社局访问量:
【字体:

  1.申报工伤待遇时单位应填写《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并加盖公章,报此表同时应附报《太仓市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决定书》。

  (1)工伤职工有伤残等级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经办机构联”)。

  因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还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逃逸的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逃逸证明。201226日后发生的工伤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表》

  (2)申报待遇时应提供工伤职工病历卡、医疗费发票原件(劳动保障卡结算过的发票无效)、住院的还需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出院记录、转诊审批表等。

  (3)用人单位与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申请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填写解除劳动关系时间,由工伤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提供《退工备案表》、《职工离职协议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安装仪假器具应提供《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发生的仪假器具费用按《苏州市工伤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结报。(未办理手续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申报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供养待遇时,必须提供:①被供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供养亲属的申请书;③生存情况和供养家属关系,供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④无收入证明:本市人员由社区居委、村委盖章证明,本市以外供养亲属需当地居委、社保机构同时盖章确认,外地确实无法提供社保机构证明的就由相关政府提供证明。(印章加盖在供养亲属的申请书上)⑤如供养亲属已享受农保待遇的要写清放弃农保享受工伤供养并由村委盖章。⑥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如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⑦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2.申报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帐户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

  3.工伤认定申报超过30日,申报之前的医药费用由单位负担。

  4.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时应附报《太仓市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工伤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费。

  (注: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4日的工作日)

  太仓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20156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