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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再加码,太仓延续发放稳岗返还

时间:2021-09-02 10:44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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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强化就业优先政策部署,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8月下旬,太仓市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今年2月,市人社局已向10609家企业发放先行兑现稳岗返还2045.17万元,惠及12.96万人,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

本次延续发放稳岗返还继续采用“免申请”方式,通过大数据比对并召开八部门联席会议,为7668家企业返还稳岗补贴资金850.81万元,目前已完成公示并将逐步发放至企业。

一、申领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0年度为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可以申领稳岗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机构类型参照现“金保工程”社保登记类型)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非企业参保单位返还,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三、返还方式

直接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单位申请,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单位)社保缴费账户(社保缴费账户不能为个人账户)。

接下来,市人社局将以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国家各项纾困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人社速度”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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