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0年太仓市“两大工程”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0-08-07 15:14 来源:太仓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
【字体:大中小】
根据《2020年太仓市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太农发〔2020〕40号)文件要求,通过自主申报,专家论证、审定,拟认定太仓市鸿昇农场专业合作社、太仓市新湖惠民蔬菜专业合作社为2020年太仓市“两大工程”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8月7日-8月14日,联系电话:0512-53517270。
太仓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7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